打工人以往的工作经验,通常都是面试官考量要不要录取面试者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究竟要在上一家公司工作多久,才适合辞职呢?
早前,一名大马打工仔就透过Facebook「Ricebowl Kacau你公司」发文,透露他已经在旧公司做了1年3个月,由于各种原因便想着找新工作,没想到却因为在旧公司工作时间不够长而被面试官批评!😲
据悉,原Po是一名职场新鲜人,因为旧公司太抠门,新年花红才给RM88,又不想继续在不友善的工作环境下工作,于是便萌生了跳槽的想法。
之后,他便找了一家新公司并前往新公司面试,结果面试官竟因为他在旧公司只做了1年3个月而批评他不成熟,认为他经验太少,现在辞职很难看,且显得他很沉不住气。
突如其来的批评让原Po摸不着头脑,同时询问网友1年3个月的工作经验真的太少吗?难道他应该在旧公司多做几年才换工作?
网友看完的意见十分两级,有人觉得面试官的举动证明该公司也不适合原Po,也有人提出意见认为工作至少要2年或以上才算有经验。
▼感觉新公司跟旧公司都是一个Pattern。
▼其实理论上来说打工人要工作满2年或以上才算有经验的。
大家觉得遇到不适合的公司应该及时止损,还是为了履历应该留多几年才更好?欢迎留言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