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还跟上司或客户谈工事,算不算加班?时常在放工后还要处理工事的你,可能有机会跟公司讨回OT钱哦!🌚
中国已有先例!根据《中青在线》报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一宗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工作,所牵扯出的“隐形加班”案件,在社交媒体上炸开了锅。💥
案情显示,男子李某起诉公司,并要求支付他从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期间的加班费。他称下班后,时常透过微信等软件跟客户或同事进行工作上的沟通交流,有付出劳动。不过,公司却认为这不属于加班。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放工后的加班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应当认定为加班。因此,法院判处公司向李某支付加班费3万元人民币(约RM20K)。
据报道,该案是中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属于“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针对网络时代“隐形加班”现象,法院将下班后利用微信等社交软件付出实质性劳动,依法认定为加班,保障劳动者的离线休息权。
告诉老板放工后不要找你,不然就跟他讨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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