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的世界从来就没有“容易”俩字……中国一名女子每天工作12个小时,两个月只休息了两天,最后被发现在宿舍猝死。
更为人诟病的是,中介公司却表示该女子属于临时工,而且也是自愿加班的,立马引起网民热议,纷纷哀悼这条早逝的生命,并谴责中介公司和死者工作的工厂不人道。
根据《九派新闻》和《凤凰网新闻》报道,死者是来自河南的24岁刘女士,她和丈夫王先生育有两名孩子。
为了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夫妻俩就背井离乡讨生活。刘女士通过中介介绍,于2023年2月份来到上海某工厂工作。
4月15日晚上7点左右,王先生接到妻子逝世的消息。他说,事故发生前,妻子上了12个小时的夜班,已经连续工作两个月,这两个月只休息了两天,其中还包括清明节一天假期。
王先生说,平常妻子的上班时间是从晚上七点半到早上七点半,因为属于临时工,上班时间已经规定好,只能选12小时工作制。
刘女士的薪水单显示,她在三月份总工作时长为327小时,每小时单价18元(约RM11)。
扣除税款26.58元(约RM17)、水电、班车420元(约RM270)等等,三月实付薪资5419.4元(约RM3,500)。
王先生说,整个三月份妻子只休息了一天,中途吃饭的时间并不算入工时。也就是说,要达到327个工时,刘女士每天纯工作时长高达约11个小时。因此王先生认为,妻子是过劳死。
王先生回忆道,妻子本来准备在四月底离职,她常说夜班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休息得不好,还说很想家里的两个女儿。
如果不是这起悲剧,妻子已回去考驾照,陪女儿写作业。王先生最内疚的,就是事发当天没有和妻子聊天。
现在王先生仍在上海,他无法接受这件事:“人好好地来上班,现在成这样,要讨一个公道。”
与刘女士签订派遣合同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刘女士是临时工,购买了雇主责任险,但需要家属提供尸检报告才能与保险公司协商。
公司也愿意走司法程序协商解决此事,但家属不配合,不愿意做尸检,拖了很多天,一直无法进入司法程序。
对于过劳死的质疑,负责人说,因为工厂是按小时计费,工作时长取决于个人,想挣钱的话就会多工作一些时间,公司并没有强制要求加班,她是自愿加班的。
#24岁女工猝死公司称其自愿加班# 词条立马冲上微博热搜榜,网友纷纷表示:
—「劳动节前发生这件事其实还挺讽刺的。」
—「工厂把人当机器用,拼了命的努力换来了别人一句她是自愿加班,这世道变了,寒了打工人的心。」
—「成年人的世界真是太难了。」
—「一句自愿加班,令人心寒至极,底层人民的命似乎就如草芥。」
—「自愿加班,公司也要负责任,有加班这件事就有问题!」
另一方面,有律师认为,虽然在宿舍猝死难被认定为工伤,但在刘女士的案件中,因为员工在宿舍猝死与用人单位工作、加班时间过长可能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工厂和中介都应当对侵犯劳动者权益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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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自愿加班”为借口逃避公司责任!希望刘女士在天上好好休息,不用为了生活奔波忙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