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招“孩子犯法,父母同罪”,希望全国警方大力推行!
据《东方日报》和《中国报》报导,大马槟城Seberang Perai南区的警方于2023年4月19日在Facebook上发表了某取缔行动的文告。
该区代主任Mohd Norazmi Bin Abd Ghapar副警监指出,他们是在2023年4月17日的晚上11点左右接获民众投诉,到Simpang Ampat的珍珠城展开取缔“公路流氓行动”。
过程中,警方才发现狂飙摩哆的涉案者大多是无照驾驶或是低于法定驾驶年龄的青年,当中甚至还有几人没戴上头盔!
为此,警方已援引1987年交通法令第64(1)条文充公涉案青年的18辆摩哆,并给他们发出62张Saman。
值得一提的是,罚单的接收者也包括涉案青年的父母。对此,警方在相关文告中做出了解释。
“这些年龄介于13岁至22岁的摩哆骑士,已被带返警局开档记录资料。”
“他们的父母也会接到罚单,主要是因为他们允许孩子无照骑摩哆。”
最后,Norazmi也发出警告,称未成年无照驾驶的行径极可能会给自身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风险。
因此,他呼吁父母们多加留意孩子的行踪,尤以夜间为甚,以避免任何不愉快的事件发生。
不要等到被取缔,才来痛苦清醒!
只能说如果不想钱包出血外加丢脸,父母们就得看好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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