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医生证明和相关文件,但公司却因为“微信步数”把他炒了,这样真的合理吗?
中国江苏一名员工小陈在两个月内数次因腰扭伤、脚痛等原因多次请病假,最终因微信步数超过16000步,被公司以“故意以病假为由骗取休假而旷工”辞退,双方更因此闹上法庭。

根据《SCMP》和《人民日报》报道,小陈于2019年2月22日在上班时不小心扭伤腰部,于当天下班后前往医院看病。
之后,他在提供相关文件后申请病假,并获得公司人事部的批准,直到同年3月6日小陈再度因腰扭伤看病,在医生建议下再次请病假。
同年3月18日,小陈工作至下午,又因“右脚疼痛”去医院就诊,然后获得建议休息一周,于是把诊断证明书拍照发给了经理。

接着,小陈接到人事经理通知,让他把相关资料带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但他在翌日前往公司时,在门口遭到保安阻拦。
3月25日,小陈再次前往医院看病,被诊断出患有“跟骨骨刺”,于是他便连续多日申请病假。
谁知,公司却在4月3日向他发出开除通知,认为他故意以生病为理由骗取休假,而小陈则在被解雇后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认为公司这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判处公司需要向小陈支付118,779人民币(约RM69,243.89)的赔偿金,但公司转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方认为,小陈病情虚假,且未向公司提交病历原件资料,同时在3月18日当天微信步数高达16,949步,认为小陈右脚情况正常。对此,小陈反驳公司单凭步数和监控,指这些证据不能证明他病情虚假。
最终,法院认为公司解雇小陈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审判决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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