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6日起,2026年反霸凌法令开始正式生效!
该法令引入“共同责任”概念,若未满18岁霸凌者被裁定涉及霸凌行为,其父母或家属也可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包括罚款等。
根据《光明日报》和《Astro Awani》报道,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Datuk Seri Azalina Othman Said指出,这项改革将责任范围从霸凌者延伸到家庭成员,以确保裁决获得遵守。
“我们把责任转移,或向家长施加共同责任。缴纳罚款等事项也将约束家庭成员。”

她指出,设立反霸凌仲裁庭的目的是为受害者提供比传统司法程序更快捷的申诉管道,并回应社会日益严重的霸凌问题。
她透露,全国每年接获超过14,000宗霸凌投诉,部分案件更造成伤亡,因此政府希望借此提高青少年对霸凌严重性的认知。
根据法令,反霸凌仲裁庭可裁定最高RM25万赔偿,并可下令霸凌者公开道歉、删除网络内容及接受辅导等措施。
所有案件必须在60天内完成审理,申诉人无需缴付任何费用。

Datuk Seri Azalina强调,学校及相关机构仍是处理霸凌事件的第一道防线,若校方未能妥善处理,或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满,可直接向仲裁庭提出申诉。
她说,部分家长反映霸凌投诉未获充分调查,因此政府设立独立仲裁机制,让公众拥有额外的求助管道,且公众可通过仲裁网站线上提交案件,无需亲自到场登记。

反霸凌仲裁庭由主席Nurul Husna Awang及副主席颜志强领导,并由56名来自法律、儿童福利、心理健康等领域的专家担任成员。
审讯可在线上或实体举行,并将以非公开及儿童友善方式进行。
仲裁庭总部设于亚洲国际仲裁中心,并通过覆盖大马半岛、沙巴及砂拉越的6个实体及线上审讯区运作,以提升司法可及性。人权委员会儿童专员则负责监督法令落实、研究工作及发布年度报告。

希望这项新法令能有效减少我国的霸凌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