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慕尤丁于7月20日举行记者会,直播演说关于复原行管令(RMCO)的事项。
内容主要提醒民众要加倍谨慎,出门一定要戴口罩,因为病毒还存在我们的社会中。

根据中国报报导,他说现在还不是掉以轻心的时候,不管是工作还是学校,每个人都要遵守SOP和做好监督工作。
请大家合作,出门戴上口罩。不想戴就乖乖呆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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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红包要怎么包?其实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多半取决于与新人的交情深浅,以及婚宴的场地与规模。 最近,台湾一对新人在婚宴后清点礼金时,发现了玩具纪念钞还有名片,令他们相当傻眼。 根据《三立新闻网》和《中时新闻网》报道,一名网友在Threads上发文吐槽,家人举办婚宴时,男方一名亲友表示要多带两位朋友一起出席。当时新人并未多想,便答应了。 没想到,两位朋友所包的“礼金”,竟然是共3000元(约RM388)的纪念钞,以及800元(约RM103)现金,还夹着一张保险业务个人名片。 原Po替家人不值,吐槽: “就问这跟婚宴蟑螂有什么两样?有谁参加婚宴会包假钞外加放名片?还义正严词的说自己是去祝福的?没钱请你没关系,不需要这样羞辱人。” 从礼金簿可见,其中分别出现: 现金200元(约RM26)+ 纪念钞1000 现金600元(约RM77)+ 纪念钞2000 ▼Threads网友分享该玩具钞价格,10张为556元(约RM72),平均一张RM7.20。 原Po公开了新娘与其中一人的对话记录。新娘直言,这样的行为让他们感到困扰与生气,对方反问:“我们又不认识,你觉得要包多少才合适?” 新娘回应:“你觉得200块合适?还放玩具钞、塞名片?” 事件发酵后,新郎本人也现身留言,交代事情经过。 他表示,当初朋友临时提出要多带两位朋友到场,他并未多想便答应。 婚宴当天他与妻子忙于流程,直到回家清点礼金才发现红包内出现所谓的纪念钞。 他强调,两人从未要求宾客必须包多少,只希望大家能有愉快的婚宴体验。 “我们真的不在乎金额,只是一个感受问题。包纪念钞已经夸张了,还有人可以放保险名片。我今天的想法认为,保险可能是有什么意外会使用到,那我是不是被触霉头?” ...
很多情侣夫妻转账时,都会顺手在备注写甜言蜜语,比如“I love you”、“For my bb”之类的。 看起来很浪漫,但大马一名律师提醒,这种备注在关键时刻可能一点用都没有。 根据The Rakyat Post报道,一名伊斯兰法务律师Adlyna近日在TikTok分享提醒,网上银行转账的备注不是用来sweet sweet谈恋爱的,而是用来说明用途的。 律师说,万一将来发生争议需要上法庭,这种备注无法成为有力证据。律师也提醒,很多人觉得“我们现在好好的,不会有事”,但现实是纠纷往往发生在你最没预料的时候。 一旦涉及离婚、财产纠纷、赡养费争议、死亡或遗产处理,这些“爱的备注”,在法律上根本没用。 律师建议,转账时直接精简写明用途就好。这些备注看似不浪漫,但在需要时能保护双方。 她也补充,这不只适用于婚姻纠纷。即使是借用伴侣账户或遇到突发事故,这些备注都可能成为重要依据。 以后转账备注不要再写甜言蜜语啦~ 好好写是什么用途就好。 你还可以阅读:大马夫妻私自挪用公司钱,『自己给自己RM400k花红』,结局惨了! 照片来源: 123RF | 示意图
日前,柔佛发生一起行车纠纷,一名休旅车司机与摩托骑士发生冲突,休旅车还失控冲入沟渠。视频随后在Facebook流传,引起网民热议。 根据《中国报》和《东方日报》报道,Seri Alam警区副主任Vikra Mathiththan警监发文告表示,事件发生于2025年12月17日傍晚6点左右,地点位于新山Taman Johor Jaya住宅区。 初步调查显示,摩托骑士被指阻挡休旅车去路,休旅车司机鸣笛,双方发生争执及肢体冲突,随后休旅车司机撞向摩托骑士,导致骑士受伤,摩托损毁。 据《星洲日报》报道,摩托骑士也被扣留,不过他在新山Sultan Ismail医院留医。他身体多处轻伤,头部出血但情况稳定;摩托后座乘客(骑士妻子)亦在事故中受轻伤。 ▼相关影片 针对此案,警方已于12月18日晚上9点40分左右逮捕一名18岁本地男子(休旅车司机),嫌犯无前科,毒品检测呈阴性,法庭已批准将嫌疑人拘留七天协助调查。 案件目前援引多项条文调查,包括: 刑事法典第 307 条(企图谋杀) 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第160条文(聚众斗殴) 第182条文(蓄意报假案) 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条文(鲁莽及危险驾驶) 警方呼吁民众勿作揣测或散播不实消息,任何线索可联系Seri Alam警方。 ▼警方文告 ...
应该连警察也想不到,通缉犯就这样自己走进来,等着被抓了~😀 根据《Harian Metro》和《WeirdKaya》报道,一名36岁的巫裔男子因遗失身份证而去到了警局报案,谁知警察一查却发现他竟是一名通缉犯,立即展开逮捕行动! 当时,这名男子走入吉隆坡Balai Polis Pantai报案,说明自己遗失身份证,但柜台的警员调查他的资料后,却发现他是警方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5(1)(a)条通缉的对象! 男子得知自己是通缉犯后,立即从警局逃跑,期间甚至撞伤了一名警察。随后,几名警员也加入追捕行动,并在Jalan Pantai Baharu附近的一家酒店旁的河边将他逮捕归案。 Brickfields警区主任Hoo Chang Hook总监透露,男子的行为构成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将根据刑事法典第186条展开调查。 调查报告提交到吉隆坡副检察官办公室后会提出指控,此案件将与导致该男子被通缉的毒品案件一并处理。 警察:得来全不费工夫!🌚 你还可以阅读:【这送上门的业绩?】不信自己是通缉犯,男子去找Mata查证后『当场被抓』!?(内附影片) 照片来源: Rise Malaysia | 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