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卫生总监在Facebook宣布,截至2021年7月8日中午12点为止,我国共增加8868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累计确诊808,658宗。
其中雪兰莪最严重,爆发4152宗确诊。吉隆坡新增1133宗,排在第二。而森美兰则位居第三,有89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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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骗老人家钱,前途毁了。 26岁的陈永杰(译音)22日在推事庭上,承认2项涉及诈骗与偷窃的控状,案件对象皆为年过70的乐龄人士,总金额高达 RM180,000。 根据中国报报道,第一宗案件发生在2025年7月21日。被告在布城一家银行内,以“提供财务协助”为由,取得一名73岁老妇的信任,成功骗走10万令吉现金,构成诈骗。 第二宗案件则在2025年8月8日。被告被指在另一家银行,偷走一名75岁老妇8万令吉现金。 求情时,辩方律师表示被告并非主谋,只是照指示行事,涉案款项也被主犯拿走。加上他没有前科、第一时间认罪,且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 辩方律师还说,被告月薪只有RM3,000,需养育两名分别8岁和9岁还在求学的孩子,妻子没有收入,家中外婆还因车祸断脚需动手术。 不过,控方强调,被告年纪已足以分辨是非,主动带受害者进入银行提款,本身就带有明显欺骗意图,不应该因钱不在他手上而获得减刑。 推事最终裁定首个控状坐牢1年、罚款RM5,000、鞭笞一下(罚款无法缴付则以5个月监禁代替);第二项控状坐牢 1年,两项刑罚分开执行,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相关影片 影片来源:中国报 老人家的退休金也要骗,缺德啊~~~ 你还可以阅读:【你惹错人了?】被老千骗钱警方无能为力,大马男子靠自己揪出老千成功拿回钱! 照片来源: 中国报 照片来源: 中国报 照片来源:...
买车,从来不只是每个月供这么简单。这一点,很多人在下决定前,往往都没想清楚。 近日,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分享烦恼,指弟弟薪水不高,却执意要买车,而真正的原因,让全家人很头痛。 根据mStar报道,女子透露,弟弟的月薪只有RM1,900,扣掉后每月到手只有大概RM1,400到RM1,600,但却信心满满说供得起车。 家人多次提醒,养车不只是供而已,还有油钱、维修费、保险、Roadtax等开销,但弟弟始终一句“可以的”带过。 直到后来真相曝光,家人才发现,原来是弟弟的女朋友一直在催他买车! 女子更直言,弟弟的女友早已不被家里人看好,女方家人也曾出言贬低弟弟和他们一家,让全家人听了更加反感。 “现在他还是照听女朋友的话,一定要买车。” 她无奈表示,家里人已经劝到心累,还是劝不动。 对此,有网民留言指,与其一直阻止,不如让弟弟自己去做决定,但前提是家人不要再替他擦屁股。有网民甚至形容,弟弟现在就像“被牵着鼻子走”,不吃点苦是不会醒的。 “他已经是成年人了,买车后自然会知道真正的开销有多重。到时候顶不顺,车被拖走,人也会清醒。” 女子随后也回应,家人最担心的,其实不是弟弟供不起车,而是车可能变成女朋友在用,供款却由弟弟承担。 成年人做选择要自己承担后果,劝都劝了,弟弟还是要买就让他去撞一次墙吧! 你还可以阅读:男友存到第一桶金『不买房想买车』,女子气炸感觉被背叛!网民:男人可以没有家,但不能没有战马! 照片来源: 搜狐 照片来源: AI制图 照片来源: 123RF |...
联邦大道发生一起让人心惊的车祸事故,也再次提醒大家,在Highway下车真的很危险。 根据Xuan报道,这起事故发生于1月20日晚上,在联邦大道从莎阿南通往巴生方向。当时,一辆Honda HRV在右侧车道追尾一辆Proton Suprima。 事故发生后,HRV车上的一对华裔男女,以及Ptoton车的女司机,一共3人下车站在右侧车道拍照取证。 没想到此时,一辆由31岁印裔男子驾驶的马赛地高速飞来,疑似来不及闪避直接撞上他们,现场瞬间失控! 警方证实,Honda HRV 的男司机(50多岁)与女乘客(近50岁)伤势严重,当场不治;Proton轿车的巫裔女司机(20多岁)与马赛地司机则受重伤,目前在莎阿南医院接受治疗。 相关画面随后在社交媒体广泛流传,不少网民看后都直呼心寒,也纷纷提醒,发生事故时,尽量留在安全位置,别贸然站在车道上。 ▼相关影片① 影片来源:Facebook ▼相关影片② 影片来源:Facebook 莎阿南警区主任兰希助理总监指出,两名死者为朋友关系。肇事的马赛地司机腿部骨折,警方已抽取其血液与尿液样本,以检测是否酒驾或吸毒。 目前,警方已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展开调查。 你还可以阅读:【这个高招!】短裙辣妹撞车求和解,对男子使出『美人计』十指紧扣+“抱紧”处理!(内附影片) 照片来源: Xuan...
因不满员工获得的花红金额比自己高,大马一名上司竟然威胁员工与他共享花红! 该员工随后决定举报上司,事情的发展结果把网民看爽了~ 这名员工事后透过社交媒体X账号@meinmokhtar详细分享其事发经过,引起网民的关注。 事主表示,尽管他已收到公司邮件确认,可获得6个月的花红,他的上司却因自己未能向高层妥善解释某项目而遭到责骂,并将责任归咎于他。之后,上司甚至通过WhatsApp威胁要取消他的花红。 事主随即将两人的对话截图下来,保存到电脑里。 事主说,公司发放花红那天,该上司走到他的办公桌前,一脸坏笑地问他是否已收到花红。 “我告诉他我早上11点已经收到(钱)后,他面露惊讶,还跟我索取部分Bonus,因为(他觉得)我不配。” “庆幸的是,我录下了当时的对话,尤其是在得知上司只拿到2个月半的Bonus后。” 事后,事主整理了所有证据,包括上司WhatsApp里的威胁信息、通话记录及录音,等吃完午饭后,就直接提交了24小时辞职通知,并表示愿意赔偿1个月的薪水。 与此同时,他也在该电邮中CC(抄送)部门主管和涉事上司。 下午3点左右,上司直接来到事主的办公桌,质问他为何举报他,同时又再次威胁他。 事主这次也一样录音取证,并将最新的“证据”转交给HR,结果部门主管不久后便来到上司的办公桌进行调查,当场解雇对方。 事主透露,此事也与上司此前就曾收过公司的警告信有关。 回家后,上司在WhatsApp给事主发了一则长文来道歉,请求他撤回举报,还称愿意把自己的所有花红都让给他。 然而,上司被解雇后,其部门主管和HR早已询问过事主是否继续办理离职手续,并以每月加薪RM2,500为挽留条件,表示公司需要他。 “我马上就同意(留下来)了,因为那位上司已经不在了。” 事主接受了该条件后,HR立马就给他发了加薪通知书,事情就此告一段落。 至于那位前上司,事主不想再去多想,因为无论未来如何,都已跟他无关。 HR和管理层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