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法典》第309条文,任何人企图自杀或自杀未遂,都可被判处坐牢1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不过根据东方日报及Astro Awani最新报道,大马政府将废除自杀刑事罪,自杀行为将不被视为是犯罪。

卫生副部长Datuk Aaron Ago Dagang指出,内政部和总检察署已经同意废除自杀罪,并将提呈至内阁。
“自杀作为一种犯罪行为的课题已经被讨论了很长一段时间,据我所知,内政部和总检察署已经同意废除刑事法典中自杀相关犯罪行为。”
“现阶段,该课题将被提呈至内阁以进行修正,自杀行为不会再被定罪。”

他是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应Kemaman国会议员Datuk Che Alias Hamid提问时如是说。
Datuk Che Alias Hamid要求卫生部说明自杀罪的最新发展。
他也指出,卫生部采取了多项措施以确保社会大众的心理健康及降低自杀率。
▼其中,应对自杀事件增加的长期策略,包括:
- 推行《2020年至2025年国家心理健康策略计划》
- 通过援助电话和增加辅导人员以提升心理方面支援服务
- 向目标群体和社会大众推行心理健康宣导
- 加强社区阶层的心理健康活动
- 针对第一反应者如卫生人员、警员和消防员提升自杀行为醒觉意识
- 增加跨部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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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博爱辅导中心:03-77855955 / 03-77810800
- Befrienders 心灵扶助会 (24 小时):03-79568144 / 03-79568145
- 爱心线(周日至五 8pm-10pm):03-79815300 /03-79815301
- 马来西亚生命线协会 (周一至五 7pm -10pm):03-4265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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