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一对夫妻因非法拥有须猪肉和两只受保护鸟类,在芙蓉地庭认罪后,各被罚款RM11,000。 根据《Sinar Harian》和《星洲日报》报道,这两名被告分别是53岁的Chau Thim Choy和52岁的Ng Sui Ping。 根据控状,两人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3点55分,在Mantin,Pekan Proga的一个单位中,被发现存有须猪肉和2只蓝顶短尾鹦鹉。 这两种动物均列为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下的全面保护物种,其中须猪列入第二附表,蓝顶短尾鹦鹉则列入第一附表。 两人因此触犯了《2010年野生动物保护法》第68(1)条文及第60(1)(a)条文,即未经特别准证或执照而持有受保护物种,两项罪名均可依据同一法令下被判。 两人认罪后,法官裁决两人各罚款RM11,000,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必须以2个月监禁代替。 两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庭上声称,被告是向原住民购买相关猪肉,由于只是购买部分肉块,他们无法分辨是那是山猪肉或是须猪肉。 不过,野生动物保护及国家公园局(PERHILITAN)主控官Gilmoore G Bolongon强调,“不知情”无法成为犯罪的借口。 他指出,须猪是受全面保护的濒危动物,未取得合法准证,任何人不可持有。 他也说,以前,在整个半岛都能看见须猪,但由于栖息地遭到破坏,加上无节制的狩猎,如今只能在柔佛一带找到。 须猪也称婆罗洲须猪,特点是嘴部有突出的胡须,是一种分布在马来群岛的野猪。 你对此事又有什么看法呢?来说说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