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一对年轻男女疑似“车震”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根据《东方日报》报道,男子疑似与未成年少女在车上进行不当行为,警方针对这件事回应了。 柔佛总警长Datuk Kamarul Zaman透露,警方已获悉有关流传影片,并证实地点发生在柔佛州马赛城(Kota Masai)地区。 他说,警方将针对此影片展开调查,案件将交由Seri Alam警区总部调查。 另外,据《东方日报》报道,Seri Alam警区主任Mohd Sohaimi表示,警方目前正在追查涉案男女身份,目前未有任何人落网。 最新:Seri Alam警区主任发文告指出,警方已经逮捕这对男女,男生为22岁,女生为17岁。 警方也扣押一辆红色Axia和一件红白色T-shirt协助调查。 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7D条文(公开场所进行猥亵行为)展开调查,若罪成最高可判监禁2年。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执业律师吴健南透露,据影片显示,尽管男子是在本身车内进行不当行为,然而他的车子是停在属公共场合的地方,因此,男子是在公共场进行猥亵行为,造成他人困扰,可能受到法律对付。 至于另一个严重刑事是或涉强奸,由于该女生身穿红新月会T-Shirt,看起来仍就读中学。根据法律规定,倘若与16岁以下未成年女生进行性行为,是法定的强奸罪,当局须进行调查。此外,涉事男子也可以在有关儿童性犯罪法令下被控。 除此之外,吴健南表示,若男子是在公共场所进行猥亵行为,拍摄者不算是偷窥,所以没有违例。不过,任何人散播猥亵短片,可能抵触1998年马来西亚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