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孤男寡女上Motel能做什么?当然是开会啦!不要想歪咧~ 根据《ETtoday新闻云》和《镜周刊》报道,台湾台南一名邱姓男子跟妻子于2014年结婚,不过两人近几年来感情失和,妻子还时不时提出离婚想法。 2021年2月10日,男子发现妻子深夜未归,原来是跟她的主管上汽车旅馆(Motel)。男子气急败坏,向警方谎报汽车失窃,并跟着警方循着线索来到该Motel。 男子逮到妻子和主管在Motel独处,并且当场拍下照片,不过照片上的妻子和主管穿着整齐坐在床上,两人还分别打开着手提电脑以及手持报表。 不过,男子却非常不服气,他认为是因为Motel柜台打电话通知10分钟后,两人才开门让警方进入搜证。男子认为,他们在这10分钟早就把衣服穿好,假扮成在谈公事。 他还说,主管明知道妻子已有家室,两人却深夜在Motel独处,分明就是不妥,此举已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遂告上法庭,求偿50万(约RM7.5万)。 不过,女方妹妹出庭作证说,其实当晚在场的应该是3个人,而不是2个人!她和姐姐是同事关系,该名主管负责带领姐妹俩,由于隔天要交出一份机密报告,必须要保密,加上时间紧急,3人约好一起开会。 起初3人想到快餐店开会,但快餐店太多人,妹妹提议找个安静的地方,最后大家决定去Motel。不过,妹妹当时要等老公来接手带小孩,还要先去买食物,于是请姐姐和主管先到Motel等待,她晚一点到。 没想到在妹妹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男子就带着警察找上门,还在房间内四处翻找、拍照,姐姐和主管相当无语,而妹妹也惊讶问道:“怎么会这样?” 法官审视照片后,发现人妻和主管衣着整齐坐在床上,床铺床单也没有凌乱,主管正在用电脑、女方则手持报表,两人属于同事之间的正常社交,并没有任何越界的亲密之举。 法官认为,这样难以认定男子的配偶权遭侵害,加上女方妹妹证词前后一致,采用她的证词,因此判定3人在Motel讨论公事为真,一审判决男子败诉。 尽管男子不服上诉,但二审法官于3月7日驳回他的上诉,全案确定。 开会地方要慎选,否则造成误会就不好了~ 你还可以阅读:【好用到偷回家?🌚】情趣『八爪椅』莫名消失,酒店老板崩溃:赶快还我们! 照片来源: 123RF丨示意图 照片来源: 123RF丨示意图 照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