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打工仔最讲究准时开工、准时放工,只要时间一到,就不要再指望我们会继续办公!毕竟时间是金钱,在公司多留1分钟感觉都是亏的啊!🙂↔️ 早前,中国湖北武汉一位打工人陈某却因提早1分钟去等电梯,而被公司以“早退”为由辞退,让人看了感到十分惊讶。 根据《央广网》和《江苏新闻》报导,陈某于2022年2月21日与当地一家科技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约,同时还签字确认将遵守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中列出的公司制度。 在该手册中就包含了一条制度,清楚列明只要员工年度累计迟到和早退次数达到6次或以上,便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经人力调查核实后,该员工将被开除处理。 2022年12月6日,陈某就收到了公司通过邮件发送的辞退信,指陈某未经公司同意累计6次早退,因此公司将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 信中列明陈某早退日期包括9月3日早退11分钟、10月22日早退1分钟、10月27日早退1分钟、11月18日早退1分钟、11月22日早退1分钟以及12月5日早退1分钟。 另外,从公司的CCTV看来,陈某是在上述日期距离中午12点还有1分钟时,离开了工位去等电梯,因此公司认为陈某行为属于早退。 虽然公司清楚写明了早退的时间和日期,但陈某认为公司没有清楚为“早退”一词制定标准,因此是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向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和未支付的年休假工资等。 由于委员会支持陈某诉求,但公司不服委员会判决,随后便将此案件带上法庭。 审理案件后,东湖高新区法院认为公司以提早1分钟离开桌位,将员工认定为“早退”欠缺合理性,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陈某支付赔偿金。 案件一审宣判后,公司提出上述,惟二审仍维持原判,判决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如下 虽说陈某的确是在规定时间前提早出去等电梯,但就因为早了1分钟而把人炒掉,是不是有点太计较咧?😅 你还可以阅读:迟到5分钟罚60令吉,迟到一小时罚600令吉!大马打工仔迟到中罚款,怒斥公司不公平! 照片来源: Adobe Stock | 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