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网红兼歌手朱浩仁,在唱国歌时嬉闹拍视频,如今警方正式出手开档调查!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Gombak警方证实,已援引两大法令开档调查此事: 1968年国歌法令第8(2)条文(390法令)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 根据国歌法令,最高只罚1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个月,但第二条可没那么轻,最高罚款5万令吉、坐牢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 公正党士拉央区部青年团纪律及法律组组长透露,他报案后,Gombak警区在当天下午约4时45分通知,案件已立案调查。 他也直言,虽然国歌法令的刑罚轻,但233条文能起到重惩和杀一儆百的作用。 与此同时,朱浩仁再度发声明回应此事。他强调自己并无不敬国歌之意,已积极配合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展开调查,并对因此引起的公众关注致以诚挚的歉意。 唱国歌就立正站好,这是基本常识基本尊重。 你还可以阅读:【不是化妆问题,你还不明白?】朱浩仁为新歌MV引『歧视争议』道歉,许多大马网红跑来留言批评!(内附影片) 照片来源: 星洲日报 照片来源: 东方日报 照片来源: Instagram @haore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