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闻
圣诞节刚过不久,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玩交换礼物呢?许多公司都会趁着圣诞节举办交换礼物Party,也有的公司会顺便举办年终大抽奖。 香港一名打工仔原本在抽奖Party人品爆发抽到大奖,没想到两天后却从天堂掉入地狱。同事将此事投稿至Facebook「奴工处」专页,结果引起网民哗然。 根据《HK01》报导,楼主的公司在12月20日圣诞节前夕举办Party,终极大奖是价值30,000元(约RM16,000)的电视机。结果被一名在19号入职的新同事抽中,也就表示这名新同事在上班第二天就中大奖,简直幸运至极。 然而,这名新同事在23号(就是中奖3天后)提出离职,原因是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万万没想到,老板得知此事,竟然通知人事部要求中奖者把电视机还回去! 不仅如此,老板还说,如果不归还的话,就从Final payment(薪金尾款)扣除款项。 尽管原Po并未告知事件最后如何解决,不过这已经引来网民议论纷纷。有人认为新入员工通常无法参加抽奖环节、也有人说公司既然已送出礼物,事后却逼同事交还的做法并不合理。 ▼以前公司的规定是没做够3年就无法抽奖。 ▼很奇怪咩?年尾出Bonus要签合约“不能离职”,不然的话就要呕回出来。 ▼要扣就扣咯,自己不懂玩,没有过试用期不能抽奖不是常识吗?想要有人性一点,就送每个新人Cheap cheap的礼物不就好咯~ ▼蛤?我以为大奖都是内定的咧~ ▼有得抽奖真的很好,我公司只给了3块Pizza……? ▼如果做半年而已,是不是要交还半部电视机??? ▼如果新电视弄坏员工家里的电路,老板是不是要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