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带爆竹去炸学校,结果导致自身被灼伤,还被警方逮捕并延扣4天以协助调查。
根据《东方日报》报道,这起校园燃放爆炸事故是于2026年9月29日约早上11点发生。
9月30日,麻坡警区主任Raiz Mukhliz Azman Aziz发表文告证实接获相关投报,指麻坡一所小学内发生学生在校园燃放爆竹事件,不仅导致涉事学生身体多处被灼伤,也引起校园恐慌。
事发后,校方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指示全校学生疏散至安全区域,随即向警方求助。

受伤的12岁男学生事后被送往麻坡Sultanah Fatimah专科医院(HPSF)接受进一步治疗。经治疗并完成精神科初步评估后,已获准以门诊病人身份继续接受治疗。
警方事后已派遣麻坡警区总部炸弹销毁组(UPB)及柔佛州警察总部化学鉴证组(D10)前往现场展开安全检查和搜证,确认周围已无其他爆炸物威胁。

警方也在涉案学生的住所进行搜查,并扣押数件相关物品进行调查。目前已有6名证人录供。
根据初步调查,该学生相信是受到社交媒体与网络上的暴力内容影响而做出此举。
该嫌犯已被警方押到麻坡推事庭申请延扣,获准延扣4天至10月3日,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目前,警方援引以下条文调查此案:
- 刑事法典436条文(蓄意纵火或以爆炸物毁坏房屋、建筑物等)
- 1957年爆炸物法令6条文(引爆或使用爆炸物危及生命或产权)
- 1957年爆炸物法令8条文(非法制造、拥有、收藏或控制爆炸物)

Raiz Mukhliz Azman Aziz最后呼吁家长和监护人,务必密切关注孩子在社交媒体及网络上接触的内容和活动。
此外,由于涉案者是未成年儿童,且案件仍在调查中,他劝请公众不要散播涉案学生的照片、影片或个人身份资料。
就算再怎么不喜欢某个地方,也不能蓄意搞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