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气炎热的大马,许多大马人都会选择穿着短袖、短裤,这样无论是开车还是走在路上都更清凉,不会被热出一身汗!
然而,若是遇到突发事故,需要到警局报案时,女生不过膝的裤子或裙子,却有可能让你被拒入内。
2025年12月8日下午5点左右,一名华裔女子在柔佛Batu Pahat开车返回吉隆坡途中被撞,于是前往报警,没想到却在进入警局时被拦住。

根据《星洲日报》和《Malay Mail》报道,56岁的女事主郭女士于当天下午2点开车返回吉隆坡,却在南北大道174.8km处遭后方车辆撞上。
车祸后,她和肇祸司机被指示前往马六甲野新警区总部报案,抵达时却遭大门口警亭的警员阻止入内,因为她和女儿的裤裙长度未超过膝盖,不符合服装条规。

由于两人的裤裙长度仅在膝盖上方一点的位置,于是她尝试请求警员通融,惟对方却以会受到责骂为由拒绝,同时让她去附近的商场购买长裤。
最终,郭女士只能妥协,购买长裤后再回到警局报案。这次的事件令她相当不满,认为意外随时都会发生,她们不可能随身携带一件长裤。

随着事情在网络上引起热议,甲州总警长Dzulkhairi Mukhtar也对媒体做出了解释。
他表示,由于两人当时看起来并没有受伤,同时具有自行处理情况的能力,因此值班的警员才会建议她们先回家更换更合适的服装。
同时,他补充,马来西亚国家警察一向重视民众的舒适和福祉,但仍需遵循政府指南,以维护公务体系的形象。
“若是遇到需要立即处理的紧急情况,警方也会弹性处理。我们提醒公众切勿胡乱揣测,以避免对既定的着装指南产生误会。”

大家还是在车里准备一件长裤或长裙,以应对突发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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