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凸不平的马路或未修补的路洞,都会给道路使用者带来不便,甚至造成生命危险。
据《New Straits Times》和《WORLD OF BUZZ》报道,一名49岁的男子Razali@Mohd Leey Subeh,3年前因骑摩托时,不幸撞上一处路坑而受伤。直到2024年4月28日,他在新山地方法庭取得了胜诉,获赔约72万令吉的赔偿金。
法官Sazlina Safie裁定,原告男子已经证明了他对州政府指定的道路维护公司Safwa Global Venture (M) Shd Bhd索赔的理据。
据悉,男子于2021年2月11日晚上大约10时骑摩托从Taman Cendana前往新山市的Taman Kota Masai时,不小心撞上马路上的一个坑洞,导致他摔倒并遭受了头部、面部、肱骨、肋骨、臂丛等严重伤势。
因此,他向相关公司和州政府提起诉讼。不过,在2022年5月16日,他撤销了对州政府的诉讼。
法官指出,尽管经历多次休庭,但该公司未能提交书面或口头辩护。
Sazlina在她的判决中表示,原告成功地通过权衡可能性证明他对公司的指控。
“法庭可以得出结论,从事件发生的日期,2021年2月11日到2022年9月29日进行挖掘时,路坑一直未修复,这一点被所有证人承认。”
她说,被告方也承认路坑的存在。
法官在法庭网站上发布的判决理由中指出,该公司在辩护中提出了相互矛盾的论述:它最初声称在路上没有发现任何坑洞,但后来又发现一个由公共工程造成的路坑。
法庭表示,公司辩称该路坑不是它的责任,因为它是由公共工程公司造成的,应由分包商或其他方负责修复。
尽管提出这说法,但该公司未能对本案中的任何承包商或相关方提起第三方诉讼。
此外,法庭还发现,由于住宅区能见度有限且照明不足,Razali未能注意到路坑是情有可原的。因此,Sazlina相信被告方未能履行维护道路的职责,根据《政府诉讼法》第7(3)条文,应对原告承担责任。
法庭判给Razali约35万令吉的特别损害赔偿和约36万令吉的一般损害赔偿。
该公司正在对这一判决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大家在路上,无论是驾摩托车还是汽车都要小心马路上的坑坑洞洞,避免任何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