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强国一名男子和女友订婚7个月后想退婚,还要求女友退还6.8万元彩礼(约RM45K),结果双方谈不拢闹上法庭!
根据潇湘晨报报导,吴先生于2020年认识唐小姐,两人在同年3月订婚。之后,吴男给了女方6.8万的彩礼(约RM45K)。
同年4月,两人一起到上海打工,并同居到11月初。后来,两人为结婚的事情争吵,男子就提出退婚,还要求女方归还当初给的彩礼。
女方不同意,怒呛“你想白嫖啊?” 双方最终闹得不欢而散,男子便向法院起诉女方。
法院认为男子是基于结婚的关系给的彩礼,如今双方自愿同意解除婚约,付礼金的基础已经消除,所以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女方归还男方5.6万元(约RM37K)。
岂料女方不服提出上诉,表示双方同居生活了7个月,彩礼也用于共同生活上。如果真的要归还彩礼,岂不是让她白白洗衣做饭陪睡服侍对方7个月?到头来还要赔上那么多钱?
最终,法院二审认为同居期间使用了3.8万元彩礼(约RM25K),因此改判女方归还3.4万元(约RM22K)。
退婚已经很伤感情了,还要退彩礼更伤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