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老师“忘了”进班教课,不少同学开心都来不及!不过,一名老师因为不来上课,结果3名学生把老师告上法庭,且取得史无前例的胜利,每人还获赔RM50,000
根据《东方日报》和《Harian Metro》报导,事情是于2017年,在大马沙巴Kota Belud的SMK Taun Gusi发生。
当年,这3名来自该国中的毕业生就读于该校的中四体育课学班,而3人告状他们的英文老师连续7个月缺课不教书。
高庭法官沈大卫在一份长达74页共分成102段的判决书尾端中指出,法庭在全面衡量了诉辩的陈此后,结论是诉方的言词较为可信,因此允许起诉人的诉求。
他们在状书中分别将班级的英文老师、校长、教育部总监、教育部长以及大马联邦政府,分别为第1至第5答辩人。
法官同时命令案件第1至第5答辩人,向每名起诉人做出RM50,000赔偿金额,另需追算5%年息,直到全数付清。
其中RM30,000是名义损害赔偿金,弥补学生错失在英文科考获佳绩,以及未来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
这3名起诉老师翘课的国中生分别是2001年出生(现年22岁)的Rusiah Sabdarin、Nur Natasha Allisya Hamali和Calvina Angayung。
他们在状书中指出,英文老师Mohd Jainal Jamran“翘课”长达几个月,而从2017年7月开始,便再也没踏进教室一步。
尽管3名起诉人曾多次请求老师到课室上课,但都被对方拒绝,导致几乎所有同学考试都不及格。
起诉人寻求法庭宣判第1至第5答辩人,违反1996年教育法令,因为没有在上述时间内履行义务授课,以及没有指导学生如何应付考试。起诉人也寻求法庭宣判第1至第5答辩人,违反联邦宪法,侵犯了起诉人的受教育权。
至于其余答辩人,则因为知道英文老师翘课长达7个月的情况下,却一直都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此同样违反国家法律,即联邦宪法和教育法令(官员纪律守则条文)。
3名胜诉的学生是由律师Sherzali Herza Asli代表出庭;第1至第5答辩人则是由高级联邦律师Mohd Hafizi Abd Halim和联邦律师Fazrul Fardiansyah Abdul Kadir代表出庭。
老师失责,罪有应得。恭喜这些毕业生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