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有应得!
据《星洲日报》和《WORLD OF BUZZ》报道,近日,一名女子在槟城一座公寓大楼的电梯里无缘无故向一名唐氏男子泼洒了热水,导致这名男子脖子和身体严重烧伤。
据悉,39岁女子被指控于4月19日早上9时24分在峇六拜(Bayan Lepas)I-Park组屋向33岁的印裔男子泼洒热水,导致受害者全身6%的烧伤。
被告起初声称,她使用的是热水,而不是受害者的亲属所称的化学液体。
通译员多次向她保证,控状写的是热水,女子才决定认罪。
此外,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是一名单身销售员,每月只有1500令吉的收入。他还表示,被告对自己首次犯罪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忏悔,并希望法官能够考虑情况轻判。
主控官强调,受害者虽然残疾,但仍应得到与其他人平等的对待。
法官最终根据《刑法》第326条指出,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以及被告的残忍行为,判处被告十年监禁,并罚款6000令吉,如无法支付罚款则须再加一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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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来源:@China Press|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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