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6年,“8少年半夜骑蚊型脚车被撞死案”终于告一段落,沈可婷也沉冤得雪。这都要归功于大公无私的上诉庭法官— YA Dato’ Hadhariah binti Syed Ismail。
根据《New Straits Times》及《光华日报》报导,当时法官发出许多一针见血的提问,让控方无力反招,一时语塞。一起来看法官和控方的精彩问答!?
法官:“司机必须完美?”
控方:“不是,但必须谨慎。”
法官:“是否有法律说明在凌晨3时20分,在公路上骑蚊型脚车是合法的?”
控方:“……”
法官:“汽车在有关公路上行驶,是否合法?”
控方:“是的,法官。”
法官:“为何在意外前2天,警方取缔蚊型脚车活动?”
控方:“为了公路安全。”
法官:“这证明蚊型脚车对公路安全构成危险。”
法官:“控状究竟是鲁莽驾驶或危险驾驶?”
控方:“高庭判词中是裁定沈可婷鲁莽驾驶或危险驾驶。”
法官:“这是可选择的,为何不只是选择一个?”
法官:“蚊型脚车活动不需要负责任?司机必须负上所有责任?”
法官:“即便是最完美的驾驶者,如果在公路上看见有猫出现,可否马上刹车避开?或者公路上出现一群‘带着子孙’慢行的乌龟,来得及马上刹车避开?”
法官:“所以要在公路路段放告示牌,指‘凌晨3点有蚊型脚车活动’,提醒人民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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