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医疗疏忽的代价远比想象中更沉重,可能彻底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 大马一名男子在2019年为治疗包皮炎入院就医,但没想到病情急转直下,最后需要切除部分肢体,导致终身残疾。 他和家人起诉政府医院与医生医疗疏忽,事发6年后终于胜诉,获得RM740万赔偿。 根据《Free Malaysia Today》和《中国报》报道,现年22岁的K Vimal Raj原本身体健康,没有严重疾病或遗传问题,仅在生殖部位出现过敏反应。 2019年1月15日,Vimal被送入安邦医院接受治疗,最初被诊断为患上“balanitis(包皮炎)”,是一种可治疗的常见炎症,但医院却在他尚未康复的情况下,仅两天后就让他出院。 回家后,Vimal突然失去意识,被紧急送回医院急诊部。1月23日,他陷入昏迷并被送入加护病房。 当时一名医护人员要求父亲签署一份空白同意书,但未说明治疗风险或将进行的手术类型。 第二天,父亲发现Vimal的手指与脚趾发黑肿胀,但医护人员并未解释原因。 从2019年3月至11月,Vimal病情急剧恶化,陆续接受多次截肢手术,包括左臂(肘下)、右腿(膝下)、以及左脚脚跟和脚趾,从此永久残疾。 Vimal的父亲Krishnasamy于2020年代表当时仍是未成年人的儿子提起诉讼,被告包括卫生部、安邦医院、三名医生及政府。 2024年,Vimal年满18岁后被列为共同原告。在政府承认负有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后,原告撤回了针对医院和医生的索赔。 原告最初索赔金额为RM1830万。Krishnasamy表示,他是一名罗里司机,为了照顾儿子被迫辞职,妻子作为保安员,成为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 经过多年诉讼,高庭法官徐天裕(Justice Su Tiang J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