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大马一名美女网红涉嫌偷前男友的手机,于6月13日被控上槟城推事庭时不认罪,事后在网上澄清对方并不是她的前男友! 根据《Free Malaysia Today》、《星洲日报》及《中国报》报道,被告廖伊美(33岁)被控于2024年4月26日晚上,在槟城一家私人医院的停车场,偷窃叶辉明(37岁)价值RM2,000的Oppo Reno8 5G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379条文(盗窃)。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高达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主控官S Preeya Darrsini副检察司建议将保释金定为RM7,000,被告的代表律师谢英顺向法庭求情,指被告与手机主人是前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只是发生误会,希望降低保释金数额。 被告最终获准以RM3,000保释外出,案件延展至7月24日过堂。 ▼相关影片 影片来源:中国报 报道称该男子是被告的前男友,但被告在网上澄清否认。 “他不是我的Ex,我的Ex不会这样对我的。” 被告日前在Instagram发限时动态,表示自己没事,谢谢大家关心。 “我知道大家、朋友都有很多疑问,也很想知道最近我发生什么事。嗯,的确这几个月是真的发生了很多事。人生中最荒谬、最难过、最重要,全部一次发生在我身上,我也没空陪着一起演戏,也没空做那些Extra(多余)的事情! 抱歉,让大家担心,也抱歉关心我的人,我不能一一回复,并解释一切。只能说人善被人欺,我只是想做个善良的人。希望你、你们也是。 谢谢大家、我家人和朋友的关心和支持。我很好,我没事。最重要感谢的是我老公,一直在我身边,陪我度过困难的时刻。” 案件就交给法官来判定吧,外人就别再随意猜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