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众所周知,我国人民组屋并无提供个人的专属停车位,想要泊车都是先到先得。 根据《星洲日报》及《mStar》报道,一名居住在人民祖屋的居民,日前在“B40 Buat Perangai Apa Harini”的面子书群组上传一张涉嫌违建遮阳棚的照片。 疑似住户的Po主还沾沾自喜表示:“终于完成了…以后车子不用日晒雨淋…”,引起网民不满,斥责他这是属于自私的行为。 照片可见,该名住户不止霸占了两个停车位,还在停车位周围建起了围栏,并加上锁头以免车子被偷窃或破坏。 根据我国的宪法,任何人霸占违建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被对付,最高刑罚会被罚款RM12,000,或监禁6个月;若故技重施,会被罚款RM4000,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 网民见状该住户如此胆大妄为,纷纷猜测他是当地有权有势的人物,其他看不过眼的人更揶揄停车位被建得像鸡笼一样难看。 ▼相关留言: “好像鸡笼一样,希望它的主人也被关进去。” “住在洋房的人也只是把车停在太阳底下,这个B40阶层的大哥真的是…” “这是给电车充电的地方。” “通常跟土地局有关系的人才敢这么做。” 希望有关当局可以对这类事情做出行动,要是每个人都建造属于自己的停车空间,那停车位永远都供不应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