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生意难做,日子难过。这年头,连加薪都要自己来! 大马一名女经理原本就拥有RM9,000月薪,然而她却擅自替自己每月加薪RM4,000,因此变成每月收入RM13,000,这样的行为竟然持续了长达11个月!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这名37岁的女经理Siti,在森美兰Nilai工业区一间石油及天然气公司担任财务及采购部经理,也负责管理公司银行户头。 ▼女被告(中) 她被控在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在老板不知情之下擅自给自己加薪。她每月从公司银行户头转账RM4,000至个人银行户头,使公司在11个月期间损失RM44,000。 被告抵触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失信),并面对11项失信控状。她于2020年9月1日在芙蓉推事庭面控。在该刑法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至少1年及最高14年、鞭笞及罚款。 被告对11项控状皆表示不认罪,并且以RM21,000保释,案件于2020年9月15日过堂。 这次真的是抓老鼠进米缸了~虽然最近的日子真的很艰难,不过要赚外快也不是这样赚啊!擅自加薪是犯法的行为,好孩子千万千万不要学。 你还可以阅读:【要求加薪,老板不理!】最新调查:大马打工仔对工资『最不满意』! 照片来源: 每日头条丨示意图 照片来源: HR Asia丨示意图 照片来源: 东方日报 照片来源: Newsb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