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还记得早前一名男子拆掉别人住家门前的神像丢掉,却被闭路电视拍到的那件事吗? (?可点击这里阅读全文) 事情曝光后,警方对此事展开调查,并逮捕了该名男子。他于5月23日在古来推事庭被控,被判罚款RM2,500,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3个月监禁取代。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被告是一名伊班男子Gabriele Jungkak Anak Steward,自称是穆斯林。 他被控于5月15日早上9点,在经过柔佛新山Taman Scientex Senai一间住家时进行蓄意破坏,将摆放在水池上的神像拆下来丢进垃圾桶,并破坏水喉,造成事主损失RM25,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少监禁1年,最高5年,或罚款,或者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警方是在一间餐饮店内逮捕被告,并起获他干案时穿的衣服。 当推事询问被告是否求情时,被告表示无话可说。在推事不断追问下,被告透露自己并不住在Taman Scientex Senai,只是有时会在该花园住宅区散步。 被告指出,他因为觉得摆设的神像很碍眼,对他造成干扰,才会进行破坏。他也自招曾经烧毁过其他住家的神像。 他透露,本身刚在一间餐饮店工作2个月,住在店屋楼上。 主控官要求推事下判时,考虑到以给予被告一个教训,同时也教育社会大众随心所欲地进行破坏。 推事苦口婆心劝告被告,有关居民只是在住家摆设神像,若对他造成干扰,就应避开,不要经过有关街道。 在此提醒大家互相尊重其他人的宗教信仰,也希望这位被告知错能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