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过年期间,不少人都会跟亲朋好友一起玩扑克牌或打麻将“小赌”消磨时间,但似乎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其实聚赌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光明日报》报道,柔佛Tangkak 16名男女因聚集在一间庙里打麻将赌钱,结果被闻风而来的警察逮捕,并起获了RM30,470现金! Polis Daerah Tangkak在Facebook发文告指出,Tangkak警区刑事调查组的警队于2025年2月3日凌晨1点45分,在Sungai Mati,Kampung Rawang一间庙宇后发生。 涉及聚赌的人士包括14名男子和2名女子,年龄介于35至65岁,他们通宵打麻将聚赌,一律被带到警局助查案件。 Tangkak警区主任Roslan Bin Mohd Talib发文告指出,警方在这项取缔行动中起获RM30,470现金及各种赌博用品,包括48个麻将牌、2枝铅笔、3个骰子、1套碗盘、1个桌子、16张塑料椅子和282个不同颜色的筹码。 警方援引1953年住家公开赌博法令第7(2)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RM5,000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或者两者兼施。 根据《郭汪律师事务所》的资料,聚赌可分为2种: ①室内赌博 在室内聚赌,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6(1)条文下被控,罪成可罚款不超过RM5,000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②公共场所赌博 在公共场所聚赌,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7(1)条文下受到对付,并可在公开场所赌博法令7(2)条文下被控,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RM5,000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另外,提供聚赌场地的屋主/业者/管理者,则可在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4(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少于RM5,000及不超过RM50,000,也可被监禁不超过3年。 虽说“小赌怡情”,但法律就是法律,大家可要注意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