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今天(4月29日)起,大马的行动管制令已经来到第4阶段。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卫生部今日在宪报颁布第四阶段行动管制令,政府放宽条例,允许在一名家人陪伴下,出外前往住家的10km内购买食物、生活必需品、药物或营养补充品。 宪报上所列的“一名家人”,是指住在同一间屋子的家人。这项新的颁布令阐明,第4阶段的行管令有效期是从4月29日至5月12日。 ▼其中,法令中行动条例第(4)(1)(a)条文,即外出购买日常用品的条文中,加入了附加(ii)条文,即外出人士可以由同屋檐下的1名家庭成员陪同。 总检察署在宪报上颁布新增的条例中阐明,任何人如果有需要前往其他地区,必须有“特殊及特定的理由”,这名人士必须先获得其住家邻近警察局的警察所发出的书面批准文件。 新的条例也阐明,人民出门仅限於提供或运送服务、日常用品、药物或营养补充品;前往看病或接受医药服务;或进行任何与基本服务有关的工作。 你还可以阅读:申请获准复工的业者在第4波管制令可以全面开工,不受时间限制! 照片来源: Facebook | 示意图 照片来源: 中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