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遇到野蛮顾客来搞事,你是否会为了息事宁人而选择妥协呢? 根据《星洲日报》报道,日前,大马一名顾客到一间修车厂,称他的电池出了问题,要求更换新的,然而华裔老板检查后发现该电池不是从他车厂购买的,因此拒绝请求。 没想到,顾客竟然开始发飙,直接在店内跟老板起争执,还做出要殴打老板的动作,最后老板只好就范,让他离开。 这名老板随后发帖文分享此事,还公开了事发时的CCTV画面,引起民众的关注及热议。 老板说,事发时,他刚好在修车厂附近,因此就到店里看看,结果遇上这名来更换电池的顾客。 “这名顾客说他是在2024年7月11日跟我们买了车电池。 我们打开汽车引擎盖后,却惊讶发现电池很奇怪,上面没有任何标签贴纸或条形码(Barcode)。” 他称,顾客随后给他看的收据,的确出自他们的修车厂,但见电池的条码和激光标记完全不符,于是就询问顾客这期间是否有去过其他车厂修车。 没想到,顾客一听竟直接发怒,坚称电池是从他的修车厂购买的。 “他直接发飙:‘我就是在这里买的电池!是你帮我安装的!’ 但其实安装的是我的员工,不是我,我们的身型也差很多,我69kg,我的员工100kg。” 尽管老板事后耐心向对方解释,如果电池损坏,他们必定会做出更换,因为电池仍在1年保修期内,只不过对方车里的电池不是出自他的车厂,因此无法更换。 此外,他还打电话给电池的提供商,确认了该电池不来自他们的车厂。 不过,顾客却不听老板的解释,还对老板动手动脚,各种推搡,甚至做出要殴打老板的动作,想让老板就范。 老板见对方蛮横无理,最终只好给对方免费换了一个电池,打发对方离开。 “我不想再争论下去,干脆给他免费换了一个新电池,让他走人,别再回来,然而,虽然我换了新电池,他的车还是有问题。” “我检查时就确认顾客车子的发电机坏了,他换下来的电池也没有问题,很可能是车子遇到水灾,被浸泡在水中,导致发电机损坏。” 他也在帖文中指出,他其实可以根据《刑事法典》第323条蓄意造成伤害来指控该顾客,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RM2000,或两者兼施。 ▼相关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