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上留言还是得注意,随意发言小心被告! 网络是自由的,但许多网民曲解了互联网上“自由”的含义,在网上散布谣言、侮辱他人,甚至侵犯了别人的名誉,导致被对方提告。 近日,一名大马律师在社交媒体分享一宗案件,主要是有网民因在网上随意发表评论,结果被对方公司提告「诽谤」,要求赔偿RM350K! ▼原文 「今天一个20出岁的年轻人联络我,他告诉我他现在很头痛,无端端被人家告了。我就让他给我看他手头上有的文件,好让我研究研究一下。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 这个案件有两个被告,让大家容易了解故事第一被告我们称为被告1,第二被告成为被告2。所以事情是这样的,被告1截图了一间专门找员工去到外国做工的马来西亚公司(合法公司,这间公司主要是帮外国公司找员工的),然后再把其它那种有关被骗卖到柬埔寨的新闻和图案合在一个Post里面,然后在Caption写了大概这样的话: “马来西亚人害马来西亚人,把马来西亚人卖猪仔到柬埔寨。大家要小心这间公司不要被骗。” 不用去找这个Post,已经被删除了,你们找不到的,而且我也没有一样样写在这里。众所皆知,这个所谓“卖猪仔”的事情闹到沸沸扬扬,自然的这个Post也被分享多次。 被告2则是被告1的网友,而被告2看到了该帖文后,就在帖文下面写了大概这样的评论: “马来西亚害马来西亚人,马来西亚的走狗,真是他妈的该死。” 说到这里,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对吗?反正这个社会就是会有很多在评论之前,没有好好想过就评论或是做出一些偏激的言论,到最后都是在评论区下面吵架,然后就不了了之。 来,准备好了吗,精彩的部分来了。那间在帖文里面被指名的公司直接提告了这两个人诽谤,而且诉求了共高达RM350,000.00的赔偿金。我看到对方的告状纸真的是吓一跳,很明显该公司就是不甘愿而刻意提告来出口气。 被告2就找到了我,然后就问到底现在能怎样。我就告诉他,对方已经是把案件带到法庭,而你需要聘请一个律师帮你谈和解或是代表你辩护,费用大概在RM15,000.00。 被告2就很不解的问到,他只是评论罢了,有错meh,为什么对方可以告他?我就告诉他,有没有错是法庭的判断,现在问题是该公司已经提告,你一定要先辩护,不然对方就会自动胜诉。 所以今天跟大家分享这则案件,主要是提醒大家在做出任何评论之前,记得要先想清楚才写,不要以为自己在网络上写的东西不用负责任。就算今天是要分享帖文,最好先核实帖文的真实性才分享。网际网路是一个很自由的世界,但是不代表说你不必为了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一起做个有文化的网民吧。」 ▼若请不起律师,国内有许多团体提供免费法律协助。 ▼万一付不起赔偿金怎么办? 网上评论须谨慎,也别网暴他人,做个有文化的网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