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为了把女儿名下的房产转让给儿子,一对父母竟然告诉女儿她不是自己亲生的! 根据《新晨日报》和《周到上海》报道,中国一对父母将上海一套房屋挂在女儿名下10年,近日却后悔了,要求女儿无条件配合变更产权,理由是房产其实是由儿子出资,他们只是代持。 为了让女儿乖乖就范,他们竟然还告诉女儿她并不是他们的亲生孩子,导致这场纠纷雪上加霜,最后闹上法院。 女子王琳(化名)10岁时,父母花了120万元人民币(约RM73.4万)买了一套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的房产。当时,为了方便王琳到附近的学校上学,房屋被登记在父母和王琳3人的名下。 虽然如此,该房屋一直都是王琳哥哥和嫂子在居住和管理。后来,哥哥和嫂子搬回安徽老家后,房子就被租出去,但租金由父母收取后转交给哥哥和嫂子。 2023年,王琳大学毕业了,但却因为种种原因和父母的关系恶化,随后搬离父母家,并多次拒绝和父母联系。 不久后,父母却突然告诉她,房屋的出资和贷款都是由哥哥和嫂子承担,只是当时他们不具备购房资格,才会将产权挂在王琳的名下,因此要求她配合办理去名手续,将房屋还给父母。 为了说服王琳,父母甚至抛出了惊人的说法,称她其实是她舅舅和舅母的孩子,并非王妈和王爸的亲生女儿。 对此,王琳无法接受父母的说法。在她看来,他们多年来一直都是以父母子女的关系相处。此外,父母也没有实质证据证明她不是父母亲生的。 此外,哥哥多年来都没有正当工作,还曾多次入狱,哥哥的钱大多都是父母补贴的,根本没有能力支付房款,房贷也是在靠房子的租金偿还。 因此,王琳认为自己至少享有这间房子25%的产权。若父母坚持要她办理去名,就应该支付房屋价值的25%作为折价补偿。 上海法院审理后指出,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父母却无法提供任何协议或文件来支持他们帮儿子代持房产的说法。 即使媳妇早前曾转过一笔账给他们,但也无法证明该款项与偿还房贷有关。 至于王琳不是他们亲生女儿的说法,法院同样认为证据不足,未予采纳。 最终,法院考虑到购买房屋时,王琳还未成年,根据涉案房屋的出资、使用情况,酌定涉案房屋由父母共同拥有房产90%份额,王琳则拥有10%产权份额。 ▼相关影片 影片来源:新闻晨报 为了达到目的,连孩子不是亲生的都说得出来? 你对此事又有什么看法呢?来说说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