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柔佛新山6岁女孩廖家慧失踪案轰动全马,雪兰莪日前也发生了一起拐带儿童案,一名31岁男子绑架了两名女孩,竟然是因为太想要女儿?! 根据《Sinar Harian》和《光华日报》报道,31岁男子Mohamad Shahriza Othman是炸香蕉小贩,他被控于7月19日下午6点30分左右,在雪兰莪Jeram的Taman Ikan Emas绑架了两名女孩,抵触刑事法典第363条文(绑架)。 这两名女孩分别为8岁及6岁,事发当时,被告驾驶一辆国产车,邀请两名受害人陪同他寄信,并给予RM50现金作为工资。 被告先载受害者到一家杂货店,然后带着她们在Jeram一带游车河,随后在被告家停留,最后在晚上7点45分左右将受害人送回家。 其中一名受害者的爸爸发现女儿不见后连忙报警,网上也疯传两名女孩被人拐走的消息。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69条文(拐带儿童)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条文下调查此案,根据情报在7月21日将男子逮捕归案。 嫌犯于7月25日被控上法庭,针对两项罪名当庭认罪。 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被告辩护律师Muhd Muqri表示,被告育有两名儿子但没有女儿,他是因过于渴望有女儿,所以才拐带两名女孩。被告之前没有犯罪记录,他也对自己的行为充满悔意。 不过主控官Nurul Sofea Jaysal副检察司认为,绑架案不断增加,还会威胁受害者的生命,而且这次有两名受害者,会影响公共安全,因此要求推事作出适当的裁决。 推事随后判处被告坐牢12个月和24个月及罚款RM2,000,刑期同时进行,如果无法支付罚款,需要以监禁一个月代替。 绑架案的严重性可不是开玩笑的,做错事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