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闻
脱单的时候很开心,买单的时候很傻眼。? 近日,有位26岁的男子在「匿名公社」发文,表示他已经母胎单身26年了,脱单后才发现Paktor真的很烧钱,因为他的女朋友在不到5小时的时间,就把他半年的存款全部花光光了!? ▼原文如下 今天我总算见识到女人振兴经济的本事了,说要买化妆品保养品,一进百货一楼不到10分钟就花了快台币2万(约RM3k)买保养品。 后来还买了两瓶香水和一大袋的化妆品,去到楼上买了四件洋装一件长袖罩衫。 接着去无印买了一堆煮饭炒饭料、零食和文具,这时我双手已经提满她买的东西,她刚好也饿了。 然后,就去B1排队等吃鼎泰丰,因为要等60分钟,她就跑去看鞋子,结果又入手一双平底鞋和一双高跟凉鞋。 吃完饭后已经快3PM,我累到跟她商量后,就直接回家。 刚睡醒,点开手机一看才发现,今天我们10AM、快11AM见面,到3PM离开,这不到5小时她一共刷了我台币7万多块(约RM10k)…… 我一个月薪资台币5万(约RM7k)左右,每个月存1万(约RM1.5k)至台币1.5万(约RM2k),其他拿来缴房贷和当生活费。 母胎单身已经26年的我,今天完全受到暴击,原来交女友是真的很花钱啊…… 原Po女友的花钱能力不止让原Po傻眼,就连网友也看不下去,纷纷留言叫原Po不要再当ATM! —「这确定是男朋友吗?不是工具人或者ATM?」 —「自己选的还不快逃?她根本当你ATM,爱你的女人会为你省钱。」 —「请你醒醒吧!你不是男朋友更不可能是未来的老公,你只是他附属的提款机工具人罢了。」 —「台币7万(约RM10k)只是前菜,试验一下,后面保证更大笔。」 虽然Paktor的确会花比较多钱,不过如果遇到一个把你当ATM,一直要你付钱的另一半,还是早跑早好啦!? 你还可以阅读:【一顿至少RM200!】跟女友Paktor吃喝玩乐,大马男子却『不好意思AA』,一年欠RM27K卡债! 照片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