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如今年轻人思想越来越开放,许多女性更是未婚先孕,结果在还没注册结婚前就把孩子生下来。不过,你可知道「婚前生子」和「婚内生子」,孩子在大马法律下又有什么不同吗? 照片来源:Malay Mail | 示意图 根据中国报报导,女性在结婚前生子须知如下: 女性在没结婚注册的情况下生孩子,为孩子申请报生纸时有「2种选择」: 1. 可选择只注明母亲的身份,而孩子也只能跟随母亲的姓氏,报生纸父亲一栏悬空。 2. 让孩子的亲生父亲(女性的男友/伴侣)在为孩子申请报生纸时,向国民登记局宣誓,承认这名孩子是他亲生的孩子,国民登记局将会在报生纸里「父亲的一栏」,注明他是孩子的父亲。 照片来源:PicSunday | 示意图 无论如何,只要是在婚前生子,法律都会把孩子归为“私生子”。 因此,在以上2种情况下,国民登记局会根据「1957年出生与死亡登记法令,第13条文(孩子生父资料为齐全)」来办理手续,报生纸的左下角会出现“Permohonan dibawah Seksyen 13”字眼。 另外,孩子的报生纸虽然已有亲生父亲的名字,但在法律上,这孩子仍然是私生子,而父亲被称为Biological Father(生理父亲)。 照片来源:Askleg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