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网上常常会看到有人被警察强制Check电话的案例,然而,警察是否有权这么做,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论的话题。 根据Sinar Harian和南洋商报的报道,2025年1月13日,全国总警长(Ketua Polis Negara)Tan Sri Razarudin Husain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1)条,如果怀疑某人可能涉及犯罪活动,警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检查他们的手机,以确保通讯内容不含淫秽、冒犯、威胁或有害信息。 警长强调,只要警方合理怀疑民众违法或涉嫌犯罪,警方可依法检查民众手机。但是,只有警长或以上级别的警官才有权这么做。 只要警方有合理理由相信,延迟申请搜查令可能导致证据被破坏或销毁,就可以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进行检查。 “如果民众拒绝配合,可能因妨碍警方执行公务而被拘留。前提是,该手机必须与案件调查或嫌犯有关。” 然而,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在路检时,警方不能随意检查个人手机,因为可能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违反了人权。 针对这个议题,内政部长Saifuddin Nasution bin Ismail日前做出了回应。他强调,警方必须有正当理由,才能检查民众手机。虽然有时检查手机是必要的,但必须基于可靠的情报,不能随便进行。 “如果警方不能检查手机,那要是有人被怀疑参与犯罪活动,比如恐怖主义,我们又要怎么采取行动呢?” “警方可以在有程序、指导方针和法律授权的特定情况下采取行动。但这并不代表警察可以在公共场合任意拦住某人,并要求检查他们的设备。” 他透露,他已经指示全国总警长和人权委员会会面,以从执法角度澄清警察是否有权检查民众手机的问题。 内政部长还提醒大家,警方绝不会无故扣押任何人的手机,所有检查都必须基于坚实的法律依据。如果民众觉得自己的权利和隐私受到侵犯,可以及时报案,警方会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