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每次出去外面吃东西时,你是否曾注意过菜单上有多少种语言呢?在大马,原来Menu里的商品说明和价格表没有附上国语是犯法的,最高罚款可高达RM100,000。尤其是做饮食行业的朋友要更加小心啦~ 根据《光明日报》报导,槟城有一名餐馆业者在接到贸消局巡逻执法员劝告,说他的Menu上必须要有国语,否则日后可能被罚款。 该名业者经营非清真餐馆,然而业者说,执法员当时并未开罚,只是给予劝告。 对此,槟城贸消局发文告表示,酒店、餐饮店、洗衣店、停车场和理发店类别的商店,在标示商品说明和价格时,必须使用国语,否则可在2020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被对付。 而《中国报》指出,商店在出售商品或服务时,必须使用国语标示商品说明和价格。就算是非清真食品商店,也必须用国语。 没有遵守这项规定的商家可能会被罚款,个人最高RM50,000;企业最高RM100,000。 《南洋商报》也列出了贸消局文告中的Q&A,解答商家们对于Menu上使用国语的疑惑: Q1:餐馆和食肆的餐牌,是否强制使用国语列明? A1:任何在2017年价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修正)和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修正)下的商店,皆须遵守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中,关于商品与服务收费标示的条例。 而法令所阐明的商店类别是酒店、餐饮店、洗衣店、停车场及理发店。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商品与服务收费标示)规定,上述商店业者必须在商品说明和价格时使用国语。而有关标价也必须用令吉与仙(Ringgit,RM dan Sen)的格式。 Q2:就算是出售非清真食品的餐饮店,也必须用国语标示?可否使用其他语文?若可用其他语文,有否规定国语字与其他语文字形的大小? A2:只要是法令中阐明的商店类别,都须使用国语。也可以使用其他语文,但必须另翻译成国语,且标示必须清楚。 Q3:此项强制使用国语的规定,是否存在于大马法律? A3:早在1977年,在当时的1977年价格管制法令(零售店标示)下,已规定使用国语,但可使用其他语文翻译。 此法令之后修正为1993年价格管制,并涵盖所有零售商品。直到2020年,贸消部以2020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商品与服务收费标示)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