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2022年8月23日是大马历史性的一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Najib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原判,将Najib送入狱! 联邦法院五司是以首席法官Tun Tengku Maimun binti Tuan Mat为首,其他4名法官是东马大法官YAA Tan Sri Datuk Abang Iskandar bin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YA Datuk Nallini Pathmanathan、YA Dato’ Mary Lim Thiam Suan以及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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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3日是大马历史性的一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Najib的上诉申请,裁定维持高庭原判,将Najib送入狱! 联邦法院五司是以首席法官Tun Tengku Maimun binti Tuan Mat为首,其他4名法官是东马大法官YAA Tan Sri Datuk Abang Iskandar bin Abang Hashim、联邦法院法官YA Datuk Nallini Pathmanathan、YA Dato’ Mary Lim Thiam Suan以及YA...
Najib出狱了?到底怎么回事? 官司缠身的纳吉于8月23日被判入狱两天后,将在25日“出狱”受审1MDB案! 根据光华日报报导,纳吉所涉及23亿令吉的1MDB案中被控25项罪名,案件将于8月25日在吉隆坡高庭复审。法庭将向Kajang监狱发出庭令,要求押送被告人纳吉出庭。 主控官Mohd Mustafa P Kunyalam副检察司接受《The Edge》访问时证实以上消息,由Datuk 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法官承审。 另一名副检察司DPP Ahmad Akram Gharib也预料,辩方将对前财政部副秘书长Datuk Siti Zauyah Mohd Desa以及来自1MDB前律师事务所Wong & Partners的律师Mark Lim进行交叉盘问。 ...
装公司的水回家喝,算是偷窃吗? 根据《中国报》及《自由时报》报道,台湾高雄市一名蔡姓女子早前在一家补习班工作,不料她因为长期从公司装水回家喝,被杨姓老板提告要求赔偿2.49万台币(约RM3700)! 高雄地方法院简易庭判决指出,27岁女子于2019年10月起,在高雄某间补习班工作,但之她跟老板发生薪资退休金提拨纠纷闹上法庭,结果老板以她每天带5罐600ml的空水瓶,从补习班装水回家喝为由,提告刑事盗窃罪和民事求偿。 高雄地检署侦察时,从其他员工证词和监控器画面发现,女子从2019年10月工作到2020年6月间,的确都会装水回家喝,但她辩称她每次装水都有经过主管同意,且如果公司不愿意让员工装水,可在饮水机旁放告示制止。 检方侦结后采信女子辩词,依盗窃罪嫌疑不足处分不起诉。 老板另提民事诉讼求偿指控,女子每天自备5罐600ml的空塑料瓶,从公司装水回家喝。 扣掉假日后的上班日共有249天 ,若以每瓶水的市价20块台币(约RM3)计算,她从补习班带水共获利约2.49万(约RM3700)。 高雄简易庭审理后,认为女子装水回家喝的事情,不止补习班同事知情,连老板自己也有在饮水机上方装设监控器,不可能不知道女子的行为,但老板却从来没阻止,直到两人又劳资纠纷才提告求偿,认为老板请求无理判败诉,全案仍可上诉。 连喝水费都拿出来对付人,是否有点小心眼?来说说看你对此事的看法吧~ 你还可以阅读:【老板够力Kiam Siap!】奇葩公司规定员工喝公司水要先“登记会员”,每个月『收RM21喝水费』! 照片来源: 天气 | 示意图 照片来源: 123rf | 示意图...
登嘉楼一名妇女偷了2包Milo被判入狱14个月,但却遭质疑判刑过重! 根据中国报报导,一名律师在社交媒体发文解释,说这名妇女是惯犯,所以法官才会下重罚。 律师透露这名妇女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曾3度犯过偷窃罪。这次偷Milo被保安发现后,还拒捕逃跑。 如果是初犯,法官会轻判或判处社会服务令。毕竟偷的Milo只是73令吉,并非什么贵重物品。 “过去的惩罚没有给到她教训,所以这次才判得更重。” 偷Milo不是什么大罪,但重蹈覆辙死性不改就该下判重一点! 你还可以阅读:【尽享齐人之福!?】大马男子和『双胞胎』结婚疯传全网!网友:“以后认错老婆,也认错孩子” 照片来源: Utusan Malaysia 照片来源: Doremart Supermarket
Maggi面是宵夜的最佳选择,但是如果一日三餐都吃Maggi面,你能接受到吗? 据《诗华日报》报导,印度一名男子和妻子为离婚闹上法庭,原因竟是因为丈夫无法再忍受妻子一日三餐都在煮Maggi面!? 丈夫表示妻子除了泡面以外,不会做其他料理,早午晚3餐都煮泡面,平时出门采购食物时也只买泡面,令他实在忍无可忍,决定离婚! 当地首席法官Raghunath听到该理由后也十分傻眼,他们最终在双方同意下离了婚。 Raghunath也表示近年来的离婚案激增,离婚理由五花八门,其中包括夫妻双方不和对方交谈、摆盘时撒错盐巴、结婚礼服颜色出错、丈夫不带妻子出门等等,让他哭笑不得。 一日三餐都吃Maggi面确实有点夸张,也难怪顶不顺要离婚~? 你对这件事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分享~ 你还可以阅读:【不要玩Maggi面叻!?】印度小贩在街边卖『芒果Maggi』,网民暴动:这是什么地狱料理??(内附影片) 照片来源: korea star daily I 示意图 照片来源: healthworks I 示意图 照片来源:...
闹得沸沸扬扬的好莱坞明星离婚夫妻Jonny Depp与Amber Heard的“世纪诽谤官司”终于有了结果,经过6周庭审,7名陪审团大约讨论13个小时,最终一致裁定Johnny Depp胜诉! 根据《NBC News》和《中国报》报道,Jonny Depp因Amber Heard在2018年投书《华盛顿邮报》影射他家暴,提告诽谤并求偿5,000万美元(约RM2.2亿),Amber Heard也反告他诽谤,求偿1亿美元(约RM4.4亿)。 Jonny Depp以7项条件全部通过获判胜诉,Amber Heard需要向Johnny Depp赔偿合共1,500万美元(约RM6,600万),分别为1,000万美元(约RM4,400万)的补偿性赔偿和500万美元(约RM2,200万)的惩罚性赔偿。 但法官后来依据Virginia州的法律规定,将500万美元惩罚赔偿降为35万美元(约RM150万),所以Amber Heard最后得支付Jonny Depp 1,035万美元(约RM4,500万)。 而Amber Heard三项反控诉其中一项裁定胜诉,Johnny Depp需向Amber Heard支付200万美元(约RM880万)补偿性赔偿,但不需要做任何惩罚性赔偿。 ...
为了用名牌货,竟然做出违法的事! 根据《中国报》引述《新明早报》报道,新加坡一名44岁男子在没驾照的情况下,开了一辆“假BMW”到百货公司偷走2台Dyson吸尘机,被判入狱和罚款。 被告Alvin Ng Boon Kim(黄文金,译音)是一名车商,面对8项罪名,包括偷窃、失信、无照开车、无保险开车以及其他违反公路交通法令的罪名。 他5月10日承认其中5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考虑后,被判坐牢30周以及罚款2500元新币(约RM7,500)。被告申请展期服刑,即日起吊销各级驾照,出狱后10年为期限。 据报道,麒麟大厦(The Heeren)罗敏申百货公司的职员在2019年7月12日报案,指一名华裔男子偷走了展示柜上的2台Dyson吸尘机,每台价值999元新币(约RM3,000)。 闭路电视画面显示,男子拿走了吸尘机后,搭电梯到地下停车场,然后开着他的假BMW离开。 被告不到一个星期(2019年7月18日)又回到百货公司,结果被保安认出他就是偷吸尘机的男子,马上报警处理。 警察到场后,被告承认犯案,说他一时贪心想送一台Dyson吸尘机给女友,另一台则拿去转卖。不过,他后来将一台留在朋友的家中,另一台已经丢掉。 警方从被告朋友家中起获了其中一台吸尘机,但是被告并未赔偿另外一台的损失。 他被捕后揭案中案,车商藉BMW车牌,再用其他车的零件组装成“假BMW”。 警员将被告逮捕时,发现他的驾照已被吊销,而车牌的注册是一辆Mercedes-Benz。 被告承认,“假BMW”早已在事发两个月前注销,他是从朋友手中买过来后,留下车身,再用其他车子的零件组装而成,Mercedes-Benz车牌也是从朋友那借来的。 然而,这并不是他第一次用冒用车牌。有人早在2015年10月26日向陆交局举报,说被告在公寓内有两辆车牌一模一样的BMW。 当局调查后,被告承认其中一辆是他偷偷从马来西亚购入的车,未在新加坡注册,为了瞒天过海要求卖家帮他装上假车牌。 买不起名牌就不要打肿脸皮充胖子,更别偷别抢! 你对此事又有什么看法呢?来说说看吧!...
2017年轰动全国的「8少年夜骑脚车遭撞毙」案件中,被告沈可婷日前被判监禁6年及罚款RM6,000。判决一出引起热议,众多网民表示不满,纷纷留言“司法不公,天理何在”声援沈可婷。 外号为“大马王力宏”的律师兼网络红人江昭上一改平时搞怪形象,在Facebook开直播讲述有关此案件的法律知识,让网民们对他改观,纷纷称赞他。 江昭上在长达1个小时18分的直播中说,有太多人问他对这件事的看法,所以他就一次过说清楚。 他一开始跟大家解释普通常识——马路是大家的,不是你自己个人的,所以道路使用者千万不要在马路上乱来。 此外,他也分享过去打官司的经验。一旦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鲁莽或危险驾驶而导致死亡)之下被控,这是最严重的控状,被告会立即被吊销执照。 而他工作要做的就是把被告Section 41的罪行,“减轻”成Section 43(陆路交通法令第43条文-疏忽驾驶),刑罚是坐牢或罚款,也不会那么严重;而Section 41的最低刑罚是处以2年监禁。 江昭上透露,他处理过很多次这种案件,12个案件全部都成功以Section 43起诉。因为Section 41是非常严重的罪状,要证明司机鲁莽驾驶(Reckless driving)并不容易。 在这案件中,司机在驾驶时并没有违例、没有酒驾、没有超速、没有按手机,有绑安全带,所以江昭上认为她并没有鲁莽驾驶:“要证明鲁莽驾驶,一定是要100%是司机错,才属于Section 41。” 另外,他说主控官一定要排除合理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才可以以Section 41起诉被告,显然沈可婷案不是,因为脚车骑士也有错,他们的蚊型脚车经过改装,也没有安装车铃等等。 ...
2017年「8少年夜骑脚车遭撞毙」案件中的被告沈可婷日前被判监禁6年及罚款RM6,000,判决一出引起热议,引发众多网民不满,纷纷留言“司法不公,天理何在”声援沈可婷。 随后,大马网民发起2个网上联署运动,替沈可婷伸张正义,并且要求撤销沈可婷的判决,还她自由。 根据《星洲日报》报导,网民Wan Junaida发起「Bebaskan Sam Ke Ting daripada pertuduhan memandu secara melulu #FreeSamKeTing」,要求释放沈可婷,截至4月14日早上10点已经获得160,000多人签署。 发起联署的网民指出: “正如地方法官Siti Hajar Ali在2019 年的判决中指出的那样,沈可婷没有酒驾、没有使用手机,并且在开车时系好安全带,这证明她有小心地驾驶,但当时天很黑,道路又曲折,司机无法预见凌晨3点路上会有一群年轻人在马路上骑脚车。 我们大马人对沈可婷的新判决感到震惊,事实证明她是一名负责任的司机,是这次事故的真正受害者。 正是父母教育失败,允许他们的孩子在凌晨3点骑着改装的脚车在马路上游荡。 我们不接受这一判决,并寻求推翻判决,以免剥夺一个年轻、无辜的马来西亚公民的光明未来。” 联署链接??点击这里...
2017年轰动全国的「8少年夜骑脚车遭撞毙案」有了最新判决。根据《东方日报》和《中国报》报导,原本被推事庭判无罪释放的女司机沈可婷,随著控方上诉得直,新山高庭法官判处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监禁6年及罚款RM6000,即日起执行。 若被告无力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服刑完毕后,吊销被告驾驶执照3年,罪行必须记录在其驾驶执照。随后,沈可婷的律师也决定入禀法庭提出上诉。 此判决一出立马让网民炸开了锅,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且在各大媒体Facebook新闻留言区狂刷:“司法不公,天理何在!”,声援沈可婷。 除此之外,不少马来网民对沈可婷表示同情,直言她也是受害者! 一名巫裔网友在群组「DashCam Owners Malaysia」分享一支少年在马路上成群结队飙蚊型脚车的视频,直言: “对我来说不能怪任何一方,少年的父母自己也是马马虎虎,因为他们让孩子们在凌晨盲目地出去骑自行车。希望这对其他父母来说是一个教训,让他们可以管好孩子的去向。” 这则贴文获得1,600多次转发,网民们表示: ▼女孩好惨,在不对的时间出现在不对的地方,她也是受害者。如果我凌晨3、4点驾车,也不会想到这个时间点还会有小孩子在Highway上骑脚车。 ▼我认为少年错了,马路并不是随意玩耍的地方,这玩耍的时间点也不对。小妹成了这件事的受害者,当时话换做是谁驾车经过也一定会撞上去。 ▼以前我还小的时候,警察在晚上10点看到小孩子在外溜达,就会带他们回家见家长去。 ▼希望这件事能给父母们警惕和教训,要时常监控和关注喜欢骑脚车的孩子的去向,司机晚上驾驶也要更小心注意周遭环境。 ▼父母应该受到严厉对付,让他们吸取教训。 ▼对我而言这惩罚合理,司机有司机的错,小孩也有小孩的错,最错的是小孩的父母,让孩子在半夜在外溜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