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一名男子因经常在网上给其他女性的性感照片点赞,跟妻子闹离婚时被法官裁定其行为“破坏婚姻信任”,足以成为夫妻合法离婚的理由,判决他需赔偿妻子。

根据《星洲日报》和《New York Post》报道,来自土耳其Kayseri的男子SB和妻子HB日前一起申请离婚。
妻子控诉,丈夫经常指责她、贬低她,没有提供经济支持,还经常在网上给其他女性的帖文按赞和互动,违反婚姻忠诚义务。
丈夫则反控妻子嫉妒心强、侮辱他的父亲,还在网络上留下冒犯言论。

不过,法院最终裁定丈夫的责任更大,认为他在网上给其他女性按赞的行为违反婚姻忠诚原则,因此判令男子需支付妻子赡养费和其他赔偿。
男子不服继续上诉,但上诉法法院维持了初审法院裁决,依然认定按赞行为的确可构成离婚理由。
最终,男子被判每月需支付前妻1000土耳其里拉(约RM97)赡养费和3万土耳其里拉(月RM2900)的相关赔偿费用。

当初Like得有多开心,如今就赔偿得有多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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