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东市一名便利店女店员在上班时间喝了店里的咖啡,结果被判刑6个月。判刑结果引起争议,网友们吐槽刑法过重!
根据ETtoday报导,这名吕姓女店员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在台东一家连锁超商上班时,用店里的咖啡机弄了一杯价值45元台币(约RM6.50)的咖啡,还放了一包15元(约RM2.17)的冰块,制作一杯Americano来喝。
店长看了监视器画面发现她没付钱,气愤提告她业务侵佔!法官考量到造成的营业损害微小,加上该女店员没有前科,只因贪图小利才一时失虑,最终判刑6个月,可易科罚金(又称以钱代刑),缓刑2年,须受法治教育3场。
▼网友认为小题大做,根本不至于要判刑6个月!
虽然是不可取的行为,但是店长这样做未免把事情闹太大?你对这件事又有什么看法呢?留言一起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