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不忠、出轨、插足别人婚姻、当第三者,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啊!
大马柔佛一名女子因介入他人婚姻,被男方原配提告,法庭判女子须缴付RM20万给原配。然而,女子因未缴付RM20万,蔑视法庭罪名成立,被判监禁7天。
根据《中国报》和《星洲日报》报道,该名女子是一位38岁的华裔美容师彭女,原配陈女当年发现丈夫苏男和彭女有染,起诉两人并向法庭提出离婚。
法庭在2021年7月25日判彭女和苏男必须各偿还RM20万通奸赔偿给陈女,并支付RM5000庭费,法庭也给予机会按分期方式偿还。
不过,彭女和苏男都没有偿还RM20万,因此陈女于2024年1月3日委托律师入禀法庭提出控诉。
柔佛麻坡第一高庭法官于11月4日做出裁决,判处彭女蔑视法庭罪成,监禁7天。
据悉,这相信是全马第一宗因蔑视通奸判决而被判入狱的案例。
彭女目前已经入狱,若在刑满之前若仍无法偿还,陈女作为起诉人,有权利继向法庭要求监禁彭女,直到她缴清RM20万为止。
此外,法庭也谕令彭女需缴付RM3000的蔑视法庭的费用给起诉人。
另一方面,涉案的出轨丈夫苏男则申请破产,而申请破产的程序还在进行中,因此暂时逃过牢狱之灾。
若发现另一半对婚姻不忠,有必要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