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轰动一时的中学校花兼高材生赖映兴遭撕票案,涉案主谋于5月16日获联邦法院改判40年监禁,逃过一死!
根据中国报报道,现年38岁的被告郑锦洪,是根据2023年检讨强制死刑和终身监禁(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第847号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被判死刑的判决。
由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Tengku Maimun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是在聆听控方和联邦法院委派的律师彭功成的陈词后,一致作出上述裁决。
与此同时,涉及两项罪名,即「绑架」和「谋杀」罪名的主谋,也须分别鞭笞5下和12下。监禁刑罚同期执行,刑期从逮捕日2008年9月15日算起。
郑锦洪当日戴着黑框眼镜,在监狱局人员的押送下出庭,全程低头。
较早前,郑锦鸿的申请曾一度遭主控官副检察司反对,表示这是很严重的案件,年仅16岁的受害者被掐死,尸体被烧毁。
不过,律师彭功成为郑锦鸿陈词时说,由于在现有的绑架罪名下已废除死刑,因此建议将郑锦鸿面对的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即监禁30年至40年以及鞭笞。
【案件背景】
2008年9月11日晚上10时左右,当时只有16岁的赖映兴在结束兼职工作的回家途中,在柔佛古来再也区某购物广场前遭4名少年绑架。次日清晨,她的家人接到绑匪的勒索电话,要求RM60k赎金。
13日凌晨3时,赖映兴家人将凑到的RM33k交给匪徒,随后警方顺藤摸瓜,于15日清晨6时15时至7时,陆续在古来再也区一带逮捕4名绑匪,并起获赎金。
警方于17日在嫌犯的带领下,在古来再也区的公主花园一处荒凉的草丛内,寻获赖映兴的尸体。死者被发现时,一半身体已经高度腐烂且严重烧毁。
4名被告当年的年龄介于16岁至22岁,都已辍学,都认识死者。
年纪轻轻却干下绑架谋杀案,为了毁灭证据不惜以残暴手法毁尸灭迹。尽管被告表示后悔,但人死不能复生,他们将在痛苦与忏悔之中度过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