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马有很多爱护动物的人士,但变态的虐待狂也不少!近日就有猫猫狗狗被铁丝绑脚、被下毒杀害,行径令人发指。但你知道吗?这些虐待动物的人是已经触犯大马法律了!
根据2015年马来西亚动物保护法令,凡是虐待动物者,将会面对RM20,000至RM100,000的罚款、坐牢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这个法令保护了所有被饲养的动物,包括四肢动物、鸟类、水里生存动物、爬行类动物、昆虫等,但不包括列明在《2010年保育野生动物法令》内的野生动物。
根据南洋商报报导,虐待动物的罪行包括:
1.以残暴方式恐吓、拳打脚踢或虐待动物
2.超重骑坐在动物身上(马术运动则除外)
3.动物主人导致,促使或让动物被利用
4.主人把动物关锁之余,却没有提供足够保护、粮食及食水
5.主人以残忍的方式导致动物受伤及呻吟
6.主人允许动物被禁锢或带走,导致该动物受到不必要的伤害及痛楚
7.主人允许动物在职场工作导致受伤或体弱
8.以各种方式包括割耳朵、剪短尾巴、拔除牙齿及指甲、减少或减除吠声
9.因为迷信而活生生剥皮、烧烤或杀害动物,导致有关动物饱受痛楚
10.在动物活生生的情况下取出皮、油脂或其他动物产品
11.在河中置放炸药、电击或毒药杀害或捕捉动物
12.采用短重铁链或绳子捆绑动物的脚部
13.把动物关在条件不足的笼子,以限制其行动
14.出售因为残障、饥渴或被虐待而导致饱受痛楚的动物
15.在没有合理的情况下拥有残障、饥渴或被虐待而导致饱受痛楚的动物
16.让动物受到伤害及恐惧
17.主人蓄意或疏忽导致被病毒感染的动物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走出外头
18.主人蓄意或疏忽导致受伤、没有能力或患病的动物死在街头
19.以动物作为战斗或饵用途
20.鼓励或参与射击动物活动
21.举办、参与或鼓励虐待动物性质的训练活动
因此,若看见有人虐待动物,请马上到有关当局投报,避免小动物受到更残忍的虐待~记住,你可以不爱,但请不要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