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就应该各自Move On,分手后还和前女友讨回交往费这种操作真的让人傻眼~
据《诗华日报》报导,一对情侣分手后,男方列出一份交往过程中的花费清单,向前女友讨回6.2万人民币(约RM40,701)的交往费。
男方列出的花费清单内容超过130笔消费纪录,小至花了5.5元人民币(RM3.60)买的2瓶水,大至2.3万元人民币(约RM15,073)的改口费等(改口叫对方家长为爸妈),都纪录其中。
表格里面清楚写明时间、地点、男方支出费用、男子还列出认为女方应该承担的金额比列;例如一起吃饭就各自负担一半,如果是当初自己送给女方的礼物,如今要女方全额赔偿。
从分手清单中显示,男方在交往不到1年的时间里,一共花了7.2万人民币(约RM47,187),他认为女方应该承担其中的6.2万人民币(约RM40,701)。
真的比公司做账还仔细,而且每笔账都纪录得那么清楚,莫非男子早已有分手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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