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轰动全国的「8少年夜骑脚车遭撞毙案」有了最新判决。根据《东方日报》和《中国报》报导,原本被推事庭判无罪释放的女司机沈可婷,随著控方上诉得直,新山高庭法官判处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监禁6年及罚款RM6000,即日起执行。
若被告无力缴付罚款,则以监禁6个月代替。服刑完毕后,吊销被告驾驶执照3年,罪行必须记录在其驾驶执照。随后,沈可婷的律师也决定入禀法庭提出上诉。
此判决一出立马让网民炸开了锅,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且在各大媒体Facebook新闻留言区狂刷:“司法不公,天理何在!”,声援沈可婷。
除此之外,不少马来网民对沈可婷表示同情,直言她也是受害者!
一名巫裔网友在群组「DashCam Owners Malaysia」分享一支少年在马路上成群结队飙蚊型脚车的视频,直言:
“对我来说不能怪任何一方,少年的父母自己也是马马虎虎,因为他们让孩子们在凌晨盲目地出去骑自行车。希望这对其他父母来说是一个教训,让他们可以管好孩子的去向。”
这则贴文获得1,600多次转发,网民们表示:
▼女孩好惨,在不对的时间出现在不对的地方,她也是受害者。如果我凌晨3、4点驾车,也不会想到这个时间点还会有小孩子在Highway上骑脚车。
▼我认为少年错了,马路并不是随意玩耍的地方,这玩耍的时间点也不对。小妹成了这件事的受害者,当时话换做是谁驾车经过也一定会撞上去。
▼以前我还小的时候,警察在晚上10点看到小孩子在外溜达,就会带他们回家见家长去。
▼希望这件事能给父母们警惕和教训,要时常监控和关注喜欢骑脚车的孩子的去向,司机晚上驾驶也要更小心注意周遭环境。
▼父母应该受到严厉对付,让他们吸取教训。
▼对我而言这惩罚合理,司机有司机的错,小孩也有小孩的错,最错的是小孩的父母,让孩子在半夜在外溜达。
马新社的Facebook和Twitter留言区也有人说,少年的父母应该要负上责任:
▼她没有超速、没有酒驾、当时环境很暗又是山路,凌晨3点放工回家,遇到在马路上骑脚车的小孩,她有错吗?父母说不知道孩子出去,那就是你自己的错。
▼所以应该要对那些允许孩子半夜在大马路骑脚车的父母采取什么行动?
▼希望所有不会照顾孩子的爸爸妈妈和监护人,也因为他们的粗心和不负责任受到处罚。
▼对我而言,爸爸妈妈应该要采取行动提醒孩子,别以为孩子大了就懂事了。
▼如果这女士有错,那些父母应该也要被罚款和坐牢。
根据《中国报》报导,除了同情沈可婷的网民之外,也有人认为她罪有应得,甚至说女生不应该在凌晨3点钟还在外面。结果被网民反驳:她是放工回家。
另一方面,网民认为那是8条人命,判坐牢6年太轻,应该要判更重。
▼惩罚太轻了,8条人命,不是猫咪,是人命啊。
▼足足8条人命,不是1人或2人,她还来得及放慢速度的。
▼跟这8条人命比起来,惩罚太轻了。
【案件背景】
沈可婷被控于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
2019年10月,法庭宣判她无罪释放,并归还驾照和RM10,000保释金。
控方不满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2月18日上诉得直,重新审理此案。案件2021年10月下判,维持无罪释放的判决。
控方再度提出上诉,要求重审此案,案件于2022年4月13日重审,推翻无罪释放的判决。
【宣读判词】
法官Datuk Abu Bkar在宣读判词时说,审讯过程中,被告沈可婷在无宣誓情况自辩称,案发现场没有看到骑脚踏车少年群,且有看到其他车辆撞倒脚踏车少年后逃跑,但此说法在此前没有被提出。
他指出,推事庭没有考量到辩方无法对控方指控弯路、道路不平坦、道路上危险驾驶的论点挑出疑点,且推事庭接纳被告称不知道在夜晚有蚊型脚车活动的说法,是错误的。
他表示,事发时是凌晨3时20分,现场光线不足,能见度也有限,被告应该更小心驾驶,若车速不超过时速50公里行驶就有可能避免这宗意外发生。
法庭根据以上几点,认为辩方在自辩过程无法挑出合理疑点,反之控方排除合理怀疑,因此裁定被告沈可婷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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