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经常都会在马路上看见正在兜售水果和零食的小贩。
他们通常都会在交通灯处的路堤徘徊等候,一等到红灯就过来兜转,让乘客摇下车窗购买。但你知道吗,其实这么做是犯法的哦,跟他购买零食的人也有罪!
根据东方日报报道,警方针对这些在交通灯处兜售水果零食的小贩展开取缔行动,并呼吁民众不要购买,以免接获最高RM2000的罚单!
Serdang警区主任Razali Abu Samah助理总监昨日于2月17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是在近日接获民众投报后,连续两天进行巡视探查,并就此锁定目标地点。
“警方今午(2月17日)到Lestari Perdana交通灯,及靠近Bandar Kinrara清真寺交通灯处展开行动,期间扣查一名本地男子及3名外籍男子。”
他透露,这4名男子年龄介于21至27岁,而3名外籍男子都有难民证,目前警方仍在调查证件真伪,并查清是否有集团在后操纵。
“基于初期行动采用劝告模式,因此警方在将有关人等带返警局劝导后,即当场释放,若重犯才会依法对付。”
他表示,任何涉嫌在交通灯兜售物件者,将可在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A(1)条文下被对付;至于购买者则可在1959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A(1)条文下,被开出最高2000令吉罚单。
Razali强调,在疫情肆虐的情况下,警方并无为难之意,但基于有关举动或可能危害道路使用者安全,因此警方才决定在悲剧发生前采取行动。
“警方明白现时难以找到工作,若他们需要从事小生意,可向相关政府单位提出申请,以取得准证。”
另一方面,落网的本地男子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自己本来从事保安员工作,却在上个月遭解雇。
“哥哥替我找来货源,而我则负责贩售,若生意好可卖出约10罐切片水果,赚取RM100。”
提醒大家在路上看见这些步行小贩,千万不要开窗向他们购买东西,免得被抓到受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