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一名50岁流浪汉何克忠,被控触摸一名14岁少女的下体,9月11日在法庭上对自己的行为直认不讳,被判处入狱5年及鞭笞一下,出狱后必须接受警方监视一年!
根据中国报报道,被告表示受不了对方长得太美了,所以上前冲动地摸了对方的下体。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7月31日下午4时15分左右,在居銮甘榜巴野(Kampung Paya)夜市集人群中,触摸该名14岁受害少女的阴部,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肢体性侵),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鞭笞。
案情指出,受害少女在当日向警方报案指在逛夜市集时遭一名男子猥亵。根据警方调查报告,被告在夜市集里撞见少女,便迎面走到少女前面,伸手触摸少女下体,少女吓得哭泣告诉母亲,被告事后于下午5时30分左右,在夜市集被人认出,并当场被逮个正着,警方以意图性侵罪名将被告提告上庭。
被告声称来自砂拉越州,未婚,来居銮寻找“Kak Kak”(姐姐),并在居銮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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