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人都喜欢在网上分享生活,包括他们的工作日常。
近日,大马一名自称为“Abang Bas”的24岁巴士男司机,因在TikTok账号上传乘搭其巴士的女学生的影片,还配上一些“不恰当”的标题或文案,引发众怒。
他的举动被怒批为“性骚扰”和“恋童癖”,结果遭警方逮捕审查。
根据《Malay Mail》和《星洲日报》报道,“Abang Bas”在TikTok拥有60万粉丝。他经常会拍下自己在驾驶巴士时,巴士上的学生乘客,或是自己与他们互动的影片,并上传到TikTok,而影片中可清楚看见那些学生的样貌。
从其中一支影片更可见,他跟一名在巴士上睡着的女学生有过度亲密的举动,包括让她躺下来睡觉,帮她擦脸,还摘掉其头巾。
此外,他也经常在影片中发表不当言论或标题,比如将乘搭巴士的女学生称为自己的“Crush”(暗恋对象),写道:“今天我们的Crush正在做功课”。
影片在网上引发热议后,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长Datuk Seri Nancy Shukri在社交媒体X发帖文指出,她已立即指示儿童发展局(JPKK)官员报案,并指该部准备与柔佛州警察总局(IPK)及Bukit Aman性侵犯、女性及儿童罪案调查组(D11)合作。
她指出,该巴士司机的行为是无法被接受的,也不应被正常化。
“未经父母同意就分享儿童照片或影片,侵犯了儿童的权利和隐私。”
This behaviour is not accepted and shouldn’t be normalised.
I have instructed the officers from Jabatan Pembangunan Kanak-Kanak (JPKK) to file a police report immediately and we are ready to cooperate with D11 IPK Johor. https://t.co/kj22seEv6K
— Nancy Shukri (@NancyShukri) September 5, 2024
柔佛州总警长M. Kumar说,该巴士司机已于2024年9月6日凌晨2点57分,在Kluang的Simpang Renggam被逮捕,并被Kluang刑事调查组拘留。
警方将援引2017年性情儿童法令第15(a)(iii)条文(非肢体上性侵儿童)及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15(2)条文(在社媒传播儿童照片)展开调查。
警方也扣押了相信是用来上传那些影片的手机。
Kluang警区主任Bahrin Mohd Noh证实,警方将延扣嫌犯5天至9月10日,以协助调查。
嫌犯有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作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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