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很Pro,但最后还是没能从多方制裁中逃脱~?
据《东方日报》报导,大马日前一对夫妻档联手作案,试图将租借车辆占为己有的行径,引起社会关注。
对此,Ampang Jaya警区代表指出,租车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与这对雌雄大盗签订了半年合约,即以每个月RM700的价格将一辆Proton Preve的车辆出租给两人。
然而,从2023年3月起,这对夫妻突然开始拖欠租金。
为了寻回出租的车辆,相关公司打算启用安装在该车辆上的全球定位系统但未果——他们合理怀疑,所谓的定位系统已遭两人拆除。
因此,警方在接获投报后便马上拉队追捕2人,最终在Ampang Jaya找回失车,也援引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将2人扣留4天以协助调查。
“警方接获投报后立刻展开调查行动,拉队到马六甲逮捕一名29岁的承包商和一名44岁的家庭主妇归案。”
好心租车却差点被他人占为己有……想来这也是出租车辆虽然收入可观,但大部分人不敢随意这么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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