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丢掉别人的东西之前,记得先问一问,不能擅自丢弃,就算是家人也不行!
台湾嘉义一名男子因不爽妈妈未经过他的同意,擅自把他珍藏的32本《进击的巨人》漫画书统统丢掉,他愤怒不已,把妈妈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妈妈罚款5,000元(约RM663)。
根据《镜周刊》和《联合新闻网》报道,这名年约60岁的妈妈在2024年2月6日傍晚,未经过20多岁儿子的同意,将他的漫画书丢掉。
据悉,妈妈认为儿子的东西又多又乱,还把漫画堆在楼梯间,也出现受潮情况,妈妈认为这堆漫画是垃圾,于是把32本《进击的巨人》漫画搬去资源回收处丢弃。
儿子发现漫画书被丢了,而且还找不回来,顿时怒火中烧,平时感情不佳的母子俩关系降至冰点,儿子甚至气得提告自己的妈妈。
他将漫画的照片提供给警察,称这些书是限量版的,状况很新,也没有被弄湿的迹象,妈妈未经他的同意,故意将书丢弃,所以他要告妈妈。
尽管妈妈坦白自己犯行,并且对儿子道歉,想要跟他和解,不过儿子不肯原谅妈妈,坚持提告到底。
警方讯后依“毁损罪”将这名妈妈送办,检察官随即提起公诉。法官认为,妈妈擅自丢弃、损毁儿子的漫画,符合《家暴防治法》中「对家庭成员实施不法侵害行为」,且也构成了《刑法》毁损罪。
经过审理,法官考量到两人虽然是母子,但妈妈并未尊重儿子的所有物财产权,犯案后已认罪且有意和解,犯行手段轻微、毁弃物品价值不高,日前依毁损罪判处5,000元(约RM663)罚金,得易服劳役5天,全案可上诉。
无论关系多么亲密,一定要先询问意愿,对方同意之后才可以动别人的东西啊!